他叫张宇庭,他叫唐力强,本来,这两个男人不会有什么交集,不过,在一个凉爽的夜晚,两人相遇了,并因为一只名叫“欢欢”的狗,两人开始对彼此记忆犹新。从抢狗到争吵到追逐,后来,唐力强更是站在了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尽管如此,唐力强依然觉得委屈。昨日,当法庭让他做Z后陈述时,他这样说:“那只狗,长得真像我的吉娃娃”。
他在前 带着贵宾犬“欢欢”散步
话说,那是3月17日,一个凉风习习的夜晚。吃过晚饭,张宇庭和妻子像往常一样,带着自己心爱的白色宠物贵宾犬“欢欢”出了家门,准备到浣花南路附近溜达溜达。“欢欢”很乖,从来不会乱跑,所以,张宇庭从来不会给“欢欢”拴上链子。跟在身后的欢欢喜欢东张西望,但是听话的它从来不会拉远与主人的距离。
张宇庭和妻子走在前面,絮叨着家长里短,偶尔回头看看跟在身后,与自己保持距离约2米的“欢欢”。
他在后 骑着摩托车要回家
同样的夜晚,在另一个地方,唐力强骑着自己在旧车市场购买的无牌摩托车一路晃悠,准备回家去。
54岁的唐力强,初中文化,到现在还没有一份正式工作。
他骑着车经过浣花南路时,突然碰到了朋友老李,看见朋友的唐力强欣喜万分,一个急刹,将摩托车停在路边,“老唐,正好,搭个车呗。”“好嘞!”唐力强爽快地答应了朋友的请求。于是,老唐载着老李,慢悠悠地往前开。
狭路相逢 “欢欢”遭抢了!
此时,张宇庭走在前面,唐力强走在后面,白色贵宾犬“欢欢”走在两人的中间。“这只狗?”唐力强揉揉眼睛,“和我丢的贵宾犬好像,难道这只就是我的狗?”一边骑着摩托车,唐力强一边喃喃自语,仔细打量着前面的“欢欢”。
果然是越看越像啊,是我的,是我的……唐力强更加坚定了心里的想法,于是,他跳下车,将车交给老李看着,自己一个箭步冲上前,抱起欢欢就跳上摩托车。“汪”受到惊吓的“欢欢”突然大叫一声,不远处的张宇庭立马回过头来,“偷狗了!”不甘示弱的张宇庭夫妇拦下一辆出租车就跟着唐力强追去。
终于,在省医院附近的小区,张宇庭找到了唐力强,还有贵宾犬“欢欢”。随后,赶来的民警将唐力强带回派出所,他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法庭掠影>>>
抱狗的被判拘役4个月
昨日,青羊区人民法院审判庭。
1米5左右的个头,蓄着点小胡子,背有些驼,54岁的唐力强一言不发,神色有些沮丧。面对法官的问话,他只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没有”。法庭上,丢狗的张宇庭没有来,唐力强的家人也没有来。
谁也不知道,此时,这个54岁的男人心里在想些什么,“下面请被告做Z后陈述。”“我很喜欢狗,我原来养了一只吉娃娃,和欢欢长得很像,当时欢欢离主人很远,我就觉得是我的狗,所以就抱走了。”唐力强没有迟疑,张嘴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法官点评>>>
“欢欢”值1500元已构成盗窃
青羊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斌华介绍,在没有对“欢欢”进行估价前,唐力强只是被处以了行政拘留10天,但在对“欢欢”估价后,确定“欢欢”价值1500元,已经超过了构成盗窃罪的起点金额1000元,所以唐力强的行为由一般的偷窃上升到了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