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snoopykitty 于 2011-6-27 13:07 编辑
2011年6月15日,武汉某旅行团一行人来到庐山著名的三宝树景区。其间,一王姓游客向当地小贩购买了两罐辣椒酱(每罐价值人民币10元),并交给小贩一张面值100元的钞票,但当该游客向小贩索要找零时,小贩却称未收到该货款,游客让小贩再想想并检查是否收款时,小贩立即翻脸吼叫。就在此时,一自称是小贩之子的人冲上前来推撞游客,并将小摊内一女性游客小腿砸肿。这时路人将其分开后,小贩之子返回摊内拿取菜刀从人群中窜出,并向王姓游客砍去。其父见状将其子困住,而一旁的其他游客见状,纷纷上前阻拦,持刀者见状,不仅并未停止袭击,反而朝人群一阵乱砍并且乱吼乱骂,并且伤到前来旅游的其他旅游团游客。
Z终,众人冒着随时被砍倒的危险,将持刀歹徒菜刀拿下。但此过程中,歹徒抓伤及撕破2男性游客服装,砸伤一女性游客。期间游客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至此,受伤游客本以为正义将得到伸张,凶残歹徒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所有游客觉得既心寒,又气愤。
砍人事件发生之时,景区协警就在一旁,却对歹徒的行为视而不见。110接警到场后,当地JC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对歹徒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不经询问直接将歹徒释放,并称歹徒为精神病患者,JC对此无能为力。
在JC到场的30多分钟内,未成询问伤者的情况,未成询问事件经过,只是述说凶徒有精神问题,让其家属带离现场。
对于一个三十多人的旅游团队未能给予任何说法,也未能听到一句问候与安慰,更不询问事件真实情况,只是一味的在原地拖延时间和浪费游客的时间。对此旅游团领导表示非常的寒心,既然JC不能处理,也无法给予伤者一个公道,我们也不用继续浪费时间,我们在旅游结束后将此事公布于世让全国人民知晓庐山景区的风采!
为了不浪费全体员工每年唯一一次的旅游机会,除了安排伤员去医院进行治疗,其余员工继续按旅***程进行。
谁知更让人气愤的是,当JC知晓该旅游团拍摄了事件经过,要在网络进行公布时。JC查询到受伤人员住宿的宾馆,胁迫受伤游客签订不予追究歹徒相关责任的书面协议。受伤人员未能得到一句问候,反而被其JC轮番胁迫,真是让人觉得可笑之极。
当旅游团队结束行程回到宾馆接伤者进行下一行程时,当地JC出动六辆警车,要求团队领导签订不予追究歹徒相关责任的书目协议,当旅游团领导不予签订时。谁知JC既然不让其团队离开,在广大游客群情激奋地抗议声(包括其他旅行团游客)中,庐山风景区当地JC才不得不让旅行团离开。但却扣留了其团队地接导游,让该团队仍无法成行,在该团队全陪导游的交涉后,JC既然扣留其地接导游的身份证后才将其地接导游。
后记
对于上述事件,笔者有如下疑问:本是一起恶性的持刀伤人事件,庐山风景区的JC却如此草率敷衍处理,是否要等歹徒将无辜群众杀死,出了命案,才能引起当地警方的重视,亦或是在没有任何权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情况下,仅凭一方说辞,或是当地JC的直觉,就能断定歹徒为精神病患者,就能不经任何程序,直接释放歹徒?此其一;其二,即使歹徒为精神病患者,我国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并不是所有的精神病患者都不必承担法律责任,退一万步说,本案歹徒为完全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给游客造成的伤害,其监护人也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是不了了之;其三,庐山当地警方既然早就认定歹徒为精神病患者,系累犯,为何事先未采取任何强制治疗措施,任由其在风景区内一再持刀伤人(歹徒之父原话),笔者不禁要问,该歹徒为何只是有选择性砍外地游客?而对当地人刀下留情呢?还是该歹徒能够被有效控制,只要其父一声令下,马上挥刀向人?其四,为人民服务作为人民JC对人民的神圣承诺,庐山当地警方是不是理解有偏差呢?为人民服务是为全国人民服务,而不是为庐山人民服务,没有全国人民到庐山来旅游,哪有庐山经济的长足发展?Z后,庐山作为著名的5A级风景区,笔者认为不仅是风景能让人流连忘返,还应该有成熟配套的软环境,地方保护主义不是庐山风景区所特有的,但却是近年来表现得Z淋漓尽致的,值得管理者的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