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城的楼市火爆异常,房价也随着需求的旺盛而不断的攀升。面对飞涨的房价,2008年下半年武汉市制定的“豪宅标准”限制标准已面临的许多问题,7000元的标准使江城三环线内的楼盘绝大部分都“被”划入了豪宅标准内。面对这个问题,江城许多的购房者都是怨声载道,认为自己的房子“被豪宅”了!“被豪宅时代”俨然已经到来。
在“豪宅”里奢侈的“蜗居”! 2009年,江城兴起了一阵小户型热潮,不少开发商都纷纷在市中心推出7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虽然价格居高不下,但是因为总建筑面积小,因而总价并不算很高,再加上很多江城的购房者都梦想在市中心能有个家。这样一来,每次只要是市中心的小户型推出,必然是一片追捧和热销。 去年在汉口中心某楼盘推出的小户型开盘的时候,记者采访到了一位在新华路工作的韩先生,他当时就是看中了这个楼盘位于市中心的地段和户型的设计。“这里离我工作的地方非常近,而且能住在市中心,日常生活和娱乐都非常方便。要是住在三环外的郊区,我还得买辆车,这不都省下了吗!”韩先生去年购房的时候是相当的兴奋,当他抢到自己心仪的户型的时候甚至都开始手舞足蹈了,记者对此仍然是记忆犹新。 可是就在今年,很多去年销售小户型的项目开始交房,当然也包括了这位韩先生,“我可是翘首企盼了大半年了,就等着交房呢!”韩先生十分的兴奋说,“终于能满足我在市中心‘蜗居’的梦想了。” “60平方米太小了?不,房子不怕小,等以后有能力了再换套大的结婚用!”韩先生信心满满地说。之后韩先生对再次回访的记者滔滔不绝地讲述了他这大半年来的租房生涯。 可就在前几天,记者突然接到了韩先生的电话,说他在办证的时候遇到了点问题。当记者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时候,韩先生十分沮丧的对记者说:“你知道吗,我这小‘蜗居’房居然被划作了‘豪宅’……就因为每平方米的单价超过了2008年市ZF定的什么普通住房标准,这一下还得多缴一万多……” 拿着办好的证件走出交易大厅的时候,韩先生仰头长叹道:“我这算是在‘豪宅’里奢侈的‘蜗居’了吧?!” 事后记者查询了一下某网数据研究中心的数据,这才发现去年开发商在市中心推出的小户型清一色的在每平方米的单价上都超过了7000元大关。也就是说无论你购买的房子多小,全部都要缴纳“豪宅税”,就像韩先生所说:“都在‘豪宅’里奢侈的‘蜗居’了!” 江城购房者惊呼:我的房子“被豪宅”了! 汉口的赵先生于今年年月初在武昌中心区购置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好不容易熬过了看房、挑房、选房等繁杂的历程,可谁知在为房子办理两证的时候,却被告知要按照“豪宅”的标准多征收2%的契税。 “我当时还以为是工作人员在和我开玩笑呢!我说我买的房子面积也不大啊?100平方米就要算做豪宅?可得到的答复却是因为我这套房子每平方米的单价超过了7000元(我买的时候是9300元一平方米),超过了2008年10月底武汉市ZF公布的豪宅标准线,所以就得按照豪宅的购置税来缴纳。”赵先生颇为无奈的介绍当时的情况,“这样一来,我为这套房子又得白白多缴纳20000元的‘豪宅’税。” “你说这划分标准是2008年10月定的,可是这一年多的时间,江城的房价涨的多快啊!房价无休止的涨,这豪宅的标准却停滞不前,一点都没有‘与时俱进’嘛!”赵先生对这个划分标准耿耿于怀。 赵先生的情况并不是一个个例,在记者的采访中,有许多购房者都为这豪宅税头疼不已。就拿在汉阳某楼盘购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房子的刘先生同样是徒呼奈何。“本来是想买一套房子准备结婚的,之前在三环以外看中了一套房子,可是离工作的地点太远,无奈放弃了。这不按照丈母娘的意愿,在市中心用尽了所有的积蓄买下了这套精装的房子,本想着直接把家具搬进去就差不多了的,可没想到在办理两证的时候遇到这种事情,简直是太不可理喻了!” 江城三环以内难觅“非豪宅”! 究竟什么是豪宅? 花园洋房?是的! 别墅?当然! “蜗居”房?……? 从字面上豪宅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富人居住的豪华住宅”。而豪宅作为在住宅产品的结构中,处于量少质高的金字塔尖的位置,其对应的目标市场应该也是处于社会结构中金字塔尖的少数富裕阶层。而如今一套50平方米左右的“蜗居”房都被划入的豪宅的范围,这里面除了ZF的规定滞后之外,还有就是划分原则的不当。 就拿7000元的非豪宅上限来说,武汉市中心区几乎所有的在售新项目都在这个价格之上,现在估计除了光谷靠近三环线附近还有些“非豪宅”楼盘仍在坚守“Z后的阵地”之外,就难以再在三环线内找出单价7000以下的商品住房了。 据研究中心研究员认为:“豪宅”的划分界限并不一定要跟着江城的房价天天变化、更新,而是可以把住房标准定得更科学一点,比如除了按照面积,140平方米以上之外,房价的标准可以以超过项目所在区域的均价30%以上。同样武汉还可以借鉴一下其他城市的标准,让江城不至于三环以内尽“豪宅”! 附:2008年10月底武汉市ZF公布的《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心城区(七个中心城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含1.5)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三)单价不超过70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之前的标准是单价不超过5700元/平米,总价不超过70万)。 其它远城区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三)单价57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