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车友

看了很多法盲发帖,关于停车,不得不说的一点

71回复 阅读 12038

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就是说,没划线马路上任何地方都不能熄火停车,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所以什么断头路、人少的路,只要没划线,都要贴条子

临时停车就是不熄火车上有人,即停即走。熄火就贴条。

所以有些被贴条的,就该贴。没什么可抱怨。

标签

展开全文
一键安装官方客户端
江城热点及时推送 阅读体验更流畅

值得推荐

全部回复

netexpert 高中二年级

支持!

df1001 硕士二年级

所以,交管部门就可以联合ZF提高停车位泊位费用,且尽量在繁华路段少划停车泊位。

casselwang 高中三年级

恩,是得!!!!!!!

今天777777 大学一年级

Z近武汉严打汽车路边违停!

Z近武汉将对停车费进行改革!

米戈儿 超级意粉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

行行行 硕士一年级

你车一停,就会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等到挨刀把!

aifan 初中三年级

我倒是有路边免费停车证,可我重来都没看到有空位

jameswuhan 博士二年级
ddccww发表于 2011-10-17 17:19 道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

依据 道交法 56 条来处罚的确没有一个搞错的

问题的:

这个道交法56条本身就是缺乏人性

正常的法律逻辑应该是: 没有被禁止就是合法的。

而56条的意思是 除了在JC容许的地方,其他地方都是非法的!

什么逻辑!

阿拉雷999 大学一年级

这些贴条的jc怎么不多管管堵车的地儿呢

ddccww 大学四年级
jameswuhan

这位法盲,你混淆了公权法和私权法。你只说了前一部分,有意忽视了后一部分,张冠李戴。我来跟你扫盲。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这是两个意思完全相反的法律谚语。对私权力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

通俗地讲,民事活动法没禁止就可以为,你可以同性恋,你可以同居~~~,涉及行政权利活动就不行,法律没说可以就不行。这才是交通法规的界定,交通法规没规定可以在马路上停车,就不行。

如果你说的,法无禁止就是合法的情况发生会有什么后果,那法律就得把人的吃喝拉撒睡都写进去,只怕全世界的纸都不够印刷。

ddccww 大学四年级
阿拉雷999

制止违章停车难道不是规范交通秩序的行为吗?遵章停车就那么难吗?给违章的人以惩罚,让他们交学费,长记性,难道错了吗?

阿拉雷999 大学一年级
ddccww

不是说处罚违停有错,只是交管说警力不足,但又花很多警力管理违停贴条。每天三环线外籍货车随处可见,摩托车电动车还有行人随意乱窜,象这样的路段为何不多安排警力管理呢

jacobli 硕士一年级

本帖Z后由 jacobli 于 2011-10-18 07:15 编辑

我是支持的,虽然我也可能被罚,但是看到一个城市交通有次序,看到也舒服。

jameswuhan 博士二年级

本帖Z后由 jameswuhan 于 2011-10-18 09:18 编辑

ddccww 发表于 2011-10-17 23:29 回复 jameswuhan 的帖子这位法盲,你混淆了公权法和私权法。你只说了前一部分,有意忽视了后一部分,张冠 ...

这位ZF的ZG,

中国的法律是百姓制定的

还是官僚制定的,

你比作为法盲的我们更清楚!

多少被百姓所不耻的法律还在大行其道,

可惜你都不关心这些!

按你的意思,

公民的停车行为都是公权?

有些受宠若惊鸟

反倒是我们都知道太多的手握公权的官员们做着法律没有授权的事情

hustdf 大学二年级

楼主适合在美国生存。

就如同楼上讲的,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定的是否合理是否科学,不想评价。

事实上,现在制定法律法规,对老百姓是越来越严格,对官员甚至是贪官越来越宽松。

大家可以看到,先是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但是执行起来又是另一回事,想管你的时候,什么法律法规都有,不想管的时候,法律法规都是放屁。

就拿停车来说,我也确实反对乱停乱靠,可惜你ZF规划能跟的上吗,停车位严重奇缺,是谁的责任?老百姓能对ZF说不吗?能炒掉他吗?

所以,如果周边有收费的停车位,并且收费合理,车主却不停,非要乱停,我非常支持JC来贴条,否则,ZF也应该考虑怎么为老百姓提供更合理的停车渠道。

jameswuhan 博士二年级

再补充一点:

把法律做成普通百姓都不懂、不耻的东西

应该是你们的悲哀、耻辱,

不该是你们拿来向百姓炫耀的资本!!!

hustdf 大学二年级

另外,请不要动不动就给别人扫盲,你的那点法律知识未必就比意粉们多多少。

事实上,从这个层面讲,只能算知识,不能算智慧。明白?

hustdf 大学二年级

再回过来,谈谈道交法。道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现在很多路面非常宽阔,完全由理由施划停车位,可惜,为什么交管部门不做到。是否不作为?管理的手段很多,可惜他们却放弃了,只晓得创收。

就拿黄孝河路育才幼儿园附近,因为有3所学校,虽然有禁止停车标志,但是始终有车停放,需求太大了,而且也确实路面宽,交管却偏偏不设置车位,结果倒好,天天乱停靠,堵得稀烂。其实,你要严格的划线后,再乱停,有一个罚一个。但是,我们的JC叔叔,却面对一些特权车,装作没看到。

ddccww 大学四年级

谈法律法理扯远了,对法律不满意找人大,要么你用选票改选他,要么自己参选。

只谈停车。停车说来说去就是个费用,大家都想少花钱不花钱停车,你说停车位少了,主要是收费多了免费少了。在武汉市区看看,不存在停车少,随便举个地方都找得到停车位,就是收不收费问题,。

关于收费高低问题,开车的人希望低,希望免费。不开车的人巴不得越高越好,这就要照顾大多数,照顾长远。高收费就是要限制开车出行,降低市区车使用率。欧美港澳发达地区进入汽车社会都是这个道路,没有例外。香港停车费有几高晓不晓得。北京已经走了一步,武汉这才开始。

社会停车费(不包括居民小区)是低了,越高越好。

查看更多
首页 版块

和武汉妹子交朋友

了解武汉的窗口

在武汉结婚  买房  装修  旅游  购物

用得意生活app有优惠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