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hux1丶 于 2011-11-8 16:55 编辑
楼主得罪人了。
...就跟原来那个好友印象一样的道理...."孩子我以打掉,我不会打扰你生活的" 笑死人!
是的,搞人,我也害人克。
哈哈哈哈哈,太恶搞了吧。
1楼4楼都蛮搞人的 呵呵
话说 是不是你订的
严重谴责这些无良的人!
patrick发表于 2011-11-8 16:45 1楼4楼都蛮搞人的 呵呵话说 是不是你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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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购买了这个产品?
经常看到这样的留言~~
笑而不语
如果耽误您的使用我在这给你道歉了。
hux1丶发表于 2011-11-8 16:42 楼主得罪人了。
得罪的是妖孽。。
陈雪枫发表于 2011-11-8 16:46 严重谴责这些无良的人!
对,强烈鄙视。
沾黄了。。。那玩过了。
周小羊发表于 2011-11-8 16:51 你购买了这个产品?
我一般都淘宝。
道歉有用要差评干嘛。
哈哈 楼主每次都这么幽默
哦。原来是拍拍的搞错了,估计是找错买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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