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育儿

【妈宝大辩论NO7】如果不能给他/她好的成长环境,该不该留下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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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犀利姐 于 2011-12-21 12:19 编辑

让我们先来看下这则新闻:

上海一名临产女子因情感纠纷烧炭自杀

昨晚,年仅33岁、10天后即将临产的刘小姐在家中烧炭自杀身亡。女方亲人表示:刘小姐丈夫出轨,并且在事发前玩失踪,可能因此导致她精神崩溃。

事发后,警方介入调查,并将刘小姐丈夫金某与其他女子在网上的私秘聊天纪录调阅,提供给死者家属,聊天纪录显示金某与其他女子言语亲密。而在刘小姐的手机内,她在10月份之后,向丈夫发出了几十条短信,苦苦哀求丈夫回心转意来照顾正待怀孕临产的她,均未得到回应。死者家属表示,其丈夫曾经承认自己有出轨行为。

死者母亲说:“我们两个人就跟他说不要走。他说我今天非要走,他说我已经有别的女的了,我的心不在这里了,我一定要走。我拉住他,说我女儿肚子这么大了,马上就要生了,还有一个多星期就要生了,我说你忍心走吗?他说是呀,我也后悔了,后悔不能要这个孩子;就这么回事,你要你就要,你不要我就要。我说你现在无论如何不能走,我说你走了她怎么办?他说你来了,就交给你了,我不管了,我要到那边去了。”

在刘小姐居住的房间内,床铺两侧放着两个碳盆,房间内到处是买来的婴儿用品。10天之后宝宝即将出世,刘小姐却选择了烧炭自杀。家属介绍称目前刘小姐丈夫一直无法联系上。刘小姐母亲说,昨晚女儿告诉她说丈夫会来谈,要母亲不用来照顾她了,结果她选择了自杀。据家属介绍,刘小姐在上海一家出版社做编辑,上师大美术系毕业。两人曾于2008年离婚,后又复婚。事发后,她所在出版社负责人来电慰问,并帮助处理善后工作。

这则新闻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在齐力谴责讨伐男主的同时,对于新闻中的女主,很多网友持不同意见。一部分网友理解女主的哀莫大于心死,认为女主选择自杀是已经被闭上绝路,而孩子没有幸福的未来,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一部分人认为女主也应该遭到谴责,肚子里足月的孩子已经可以存活,她没有权力剥夺孩子的出生权,没有权力带走孩子的生命。

生活中如此极端的例子比较罕见,但我们周围也可能碰到怀孕已经数月,因为感情,经济,环境等原因发生重大变化,我们不能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男方意外去世啊,男方出轨啊,家里经济突然出现问题啊,如此等等。如果放弃,可能已经有了胎动,能感觉到这个小生命和自己的互动游戏;如果留下,则面对的是单亲母亲或者奶粉尿不湿都买不起的困境。这时,是否应该留下孩子成了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

今天,大家就以论的方式来讨论一下吧。

正方观点肚子里的宝宝也是生命,不管多艰难,也应该生下来。

反方观点不能给他/ 她幸福就生下来是不负责任的,还不如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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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宝大辩论前几期链接:

6、【妈宝大NO6】选择高价早教还是回归传统家教?

http://www.deyi.com/thread-3603115-1-1.html

5、【妈宝大辩论NO5】孩子病了到底该不该彻底相信医院 ?

http://www.deyi.com/thread-3590205-1-1.html

4、【妈宝大辩论NO4】大家来讨论,对于你而言新婚姻法到底好还是不好?

http://www.deyi.com/thread-3577169-1-3.html

3、【妈宝大辩论NO3】女人要事业还是要家庭?

http://www.deyi.com/thread-3561645-1-1.html

2、【妈宝大辩论NO2】大家来讨论下,你们都能接受家庭夫妻双方AA制吗?

http://www.deyi.com/thread-3546881-1-1.html

1、【妈宝大辩论NO1】是儿子更省心还是女儿更省心?

http://www.deyi.com/thread-3536106-1-1.html

欢迎大家提供辩论话题,

可以直接站内短信得意老孙,或其它版主,

话题一将采用,奖励威望+3,小红花+5!

正方观点ahkyol:如果是我,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会选择留下宝宝的。

laner8199:如果是我,我一定会留下宝宝。这个妈妈有点走极端了。

反方观点雨轩妈妈不能对孩子的未来负责。就不要害人害已~

咖啡淡了:不能给他/ 她幸福就生下来是不负责任的,还不如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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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娘 硕士一年级

这种情况,男的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吧,应该去告他

强迫症晚期蛇精病 高中二年级

我觉得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会有很大的影响

雨轩妈妈 版主
天晴啦 硕士二年级

如果到还有一星期就要生了这一步,我是不会选择扼杀他的生命的,毕竟是条鲜活的生命啊!如果是刚怀孕没多久,我会选择打掉孩子,因为我要对他将来的成长负责,没有完整的家庭,这个孩子很难发展成一个心智正常的人,这对孩子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咖啡淡了 超级意粉

LS好多都偏题了

反方观点:不能给他/ 她幸福就生下来是不负责任的,还不如不生。

犀利姐 得意号

虽然我国法律认为只要没出生的孩子,就不能算是自然人,就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我仍然觉得将一个足月的孩子带走是对孩子生命莫大的不尊重。如果不是人口问题,我相信全世界都会法律禁止无理由的引产甚至堕胎。如果是我,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会选择留下宝宝的。

QQA 大学一年级

都要出生了,如果选择不要,实在不忍心,毕竟是一条生命啊。

laner8199 高中三年级

内容被自动屏蔽

亲爱的老孙 博士一年级

反方观点:不能给他/ 她幸福就生下来是不负责任的,还不如不生。

其实如果是怀孕初期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肯定是不要留下孩子的,孩子以后路还长,长大了如何面对这一切,女人一个人如何带大一个孩子,家庭教育都是问题,不得不考虑,如果是这样,还不如不要,自己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不过怀胎十月对女人来说也是很不容易的,一根脐带连着母子心,宝宝快诞生了不要他真的是件残忍的事情,难的抉择。不过再难也没必要选择自杀,你连死的勇气都有了,还有什么事情会害怕呢?

灏子爱妈咪 博士后

反方观点:不能给他/ 她幸福就生下来是不负责任的,还不如不生。

生下来自己造业,吖也造业,何必要个小吖跟到大人一起造业捏。。

甄西西 硕士三年级

正方观点:肚子里的宝宝也是生命,不管多艰难,也应该生下来。

如果是早孕,宝宝还是个胚芽,那流掉,对大家都好,但是还差10天就要出生了的,跟着妈妈一起有九个月了,母子连心,怎么舍得呀?不管多难,也要生下他来。再者,本例中的男主人公是不能在这个时期提出离婚的,就算以后离婚,可以要求小伢的抚养费的,加上女主人公是位编辑,完全可以养活一个伢,穷有穷养,富有富养,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啊。女主人公自杀不仅没为未出生的宝宝考虑,也没有为生她养她的父母考虑,太极端了,反而让“亲者痛,仇者快”。

晓米 高中二年级

反方观点:不能给他/ 她幸福就生下来是不负责任的,还不如不生

生命固然重要,责任更重大。一个小孩子从出生到教育,对社会的的贡献是多大的一份责任呀,像这样的妈妈抗压能力太差,这世界上不是没有谁另一个人就过不下去,考虑自己被人不在乎,就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父母给予你生命,她又在为谁想了。也许她的初衷是让孩子来挽回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我真不想评论,无品,无心,无德,简直就是三无。

收购 博士二年级
欢乐无限 为人民服务

我支持:不能给他/ 她幸福就生下来是不负责任的,还不如不生。

XLX9999 小学六年级

我支持反方观点:不能给他/ 她幸福就生下来是不负责任的,还不如不生。

犀利姐 得意号

我还以为正方观点的妈妈会多些

厨娘 硕士一年级

支持正方

那么多单亲妈妈,孩子还不是拉扯大了,很多还把孩子带得不错。环境是可以创造的,不是说现在环境不好,以后就一直环境不好,现在艰难,以后就一直艰难。不一定单亲家庭就不能给孩子幸福。只不过单亲妈妈自己过得更艰难,需要付出的更多

犀利姐 得意号
厨娘发表于 2011-11-9 19:50 支持正方那么多单亲妈妈,孩子还不是拉扯大了,很多还把孩子带得不错。环境是可以创造的,不是说现在环境 ...

是的 我觉得大月份引产跟生下来弄死没有什么区别

myuserfox 高中三年级

有宝宝后,我更加爱惜我的生命。我健康才能好好好照顾我宝宝。

有了宝宝后我更爱我妈妈,因为知道母亲的伟大。

男人就是没良心的东西,再好的男人也有让人讨厌的一面,因为男人而结束自己的生命我觉得不值,更何况有个宝宝,我怀孕的时候总担心宝宝健康不,做什么都考虑会不会伤害到宝宝。

妈妈们要好好疼自己,世界上男人多得是,特别是因为女人而离开自己的男人,死了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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