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个是单亲的女人,可能是自私了一点。同情楼主
三楼住宅变成一二楼商铺的附属部分,噪音,污染就不谈了,凭什么占用公共区域?三楼好好的电梯间拆的面目全非,安全通道堵塞,,,4楼至31楼的救命通道在哪里?
油烟 消防 都是问题 需要曝光 大家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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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世茂锦绣长江3期地块开始动工前武汉市环保局对其发出的《武汉世茂锦绣长江D地块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明确指出,8#、9#高层住宅楼(层数31F)及2层的商业裙楼,关于对商铺引进的说明在前期设计、后期售房和管理中,将不引入餐饮行业。现三期9号楼2单元3楼业主欲将该楼1-3层改为商用,拟建餐馆。此举不但违反了环保局的要求,同时也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明确指出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现该业主在未征得物业和相关业主的同意,并在未收房的情况下已私自将该层的4套房及电梯间的公共区域全部打通,使该层房屋内的结构严重受损,同时商铺一楼地面已向地下挖出一层,严重破坏该楼层主体结构,影响了整栋楼的根基,严重威胁整栋楼体的安全系数。同时关于1、2层商铺拟建餐馆的行为,武汉市环保局出台的《武汉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在居民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一般不应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严重安全隐患的餐饮、娱乐、服务经营场所;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设立的,必须通过社区居民自治听证决定或取得环境利益直接相关者的书面同意,也就是说必须征得楼上所有业主的书面同意。同时,3楼业主私自将3楼外面的空中花园这一公共场所占为己有,严重侵害了此楼其他业主的权力,相当于该小区可以面向社会大众开放,这就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随意进出该小区,使得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如果该楼建成餐馆,油烟和噪音污染大,餐厅囤积的粮食较多,老鼠苍蝇等有害动物存活的几率较大,对居民的生活卫生环境也有严重影响。已有8、9号楼多位业主多次向世茂总部投诉此事均无答复。与此同时,1、2楼商铺的拆建仍在进行,物业公司不能阻止其行为并给出的解释是开发商未将该商铺的管理权交给物业公司。9号二单元1-3楼业主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下私自乱拆乱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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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杯具
让天朝城管来收了他
房跌也掉了 鬱悶 有錢人還是有錢人~~
这是怎么回事儿??
关注,支持维权!
ZF的同志管管啊
关注。物业公司要给力才行啊!
恩 物業不給力 漢陽區長有什麼了不起 區長跟土地主一樣~
这个事,还是人大代表,果然后台很硬啊~
可是,3层都打通,我要是业主,我觉得我的生命安全收到严重的威胁,这个代表还真的是无法无天了啊,怎么想的真是!有钱哪里不能买一个地开餐馆啊,非要这样砸出来一个~!
ZF的同志管管啊
有后台就是不是不一样,要是老百姓老早就来一帮人灭了
这就是现在社会现状,有钱有权就有一切,么事都敢搞,有人敢管吗
中国有法律么?
如果楼主较真,可以去法院起诉它,楼主必胜,但估计代价很大,人家后台硬
总结,除了新华社,没人救得了楼主,这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悲哀,也是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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