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
不给
之前要别个儿子的命,现在要别个屋里的钱,药家鑫已经死了,达到了张家一命偿一命的要求。当初判决下来的时候药家给钱坚决不要,那就坚决到底啊,拿着这种带血的钱能够有心思花啊?
儿子犯法还要老子无限期偿还?那以后都不要吖了,风险太大了——药家鑫本来都已经满了十八岁了,他爸爸根本没有义务为他得行为负责!
之前同情张家,药家鑫行为太恶劣了,现在这。。。。张家现在是扇了以前支持他们的人的大大的一耳光啊!
给芝麻。。都一命抵一命了。。现在想起要钱了。。乡里人的确难缠。。P事又多。。脸皮还厚。。
不要脸,
当时要是收了这个钱,法官是不是会考虑不判死刑,起码缓刑吧
哎!看来大家看法都差不太多啊!
[安宁世界]发表于 2012-2-9 19:16 当时是当时的处境和心态现在是现在的处境和心态不管如何
杀人者已抵命,
不管如何,药家现在还真不欠张家的。
不给。介个帖子应该发成投票贴啊,楼主
本帖Z后由 fifakuku 于 2012-2-10 02:20 编辑
钱把一些人的良心都啃没了 Z可怜的是张妙,自己的家人这么不争气
一命偿一命,事情已经了结了。
要我是药家的人,会狠狠的把张家人揍一顿!!!!!!!!!!!
日久见人心啊
当初不要钱,是为了要捐款,捐款比20w可多多了
现在捐款要到了。又来要钱
我认为是不应该赔偿的,药家当时给20万是想要张家人放自己孩子一码,判个缓刑什么的。结果搞个拒收,人家孩子就一命抵一命了。现在时过境迁,又要人家出钱,怎么可能了?
楼上说的实在!
事情已经过去了,撞人的已经用生命为自己做了救赎,还关药家的人什么事?未必要药家鑫从坟墓里爬起来递给张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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