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袏ヤ鉺環· 于 2012-2-21 11:01 编辑
刚在网上看到的一个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节假日加班工资须缴个税
国税总局解答热点问题,加班费不属于补贴津贴,需按工薪收入纳税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税。而按照《劳动法》对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有纳税人咨询: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对此,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ZF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我想说,我们加班怎么了? 加班是我们愿意的吗?为了生计,为了生活,我们上班、加班都是为了赚点钱混口饭吃,让家人生活好点!!! 可是ZF对我们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剥削!!! 过桥费涨,停车费涨,汽油涨,菜价涨,物价涨,现在连我们辛苦的加班费也要交税了。。。 我们牺牲自己休息的时间去加班,去做事,就不能正当的给点加班费吗??? 为什么,ZF 却连这点钱 也需要我们去交税呢???伟大的ZF,你们真的缺钱缺到这地步了吗??? 你们觉得这样剥削老百姓很幸福吗??? 你们就真的没有一点为老百姓着想吗??? 口口声声说什么和谐,说什么统一, 如果真有机会,你们来我们生活的环境试试。。。民生的怨愤这么大??? 你们难道没听到吗???坑爹的ZF,你们何时才能真正为老百姓想想? 你们何时才能真正的给我们一个和谐的安宁社会,一个幸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