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意思 为了个本子上的几个字 搞的不开心 何苦咯 楼主也是 当初办证的时候为什么不和你老公说下 多写几个字而已 非要等日子过了一段时间就开始算计房子。。悲哀啊,我买房子的时候想都没想直接写2个人的名字。虽然钱都是我家出的。
没意思 为了个本子上的几个字 搞的不开心 何苦咯 楼主也是 当初办证的时候为什么不和你老公说下 多写几个字而已 非要等日子过了一段时间就开始算计房子。。悲哀啊,我买房子的时候想都没想直接写2个人的名字。虽然钱都是我家出的。
我是没有怎么,婚期房子我是出了一点钱,但是不多!
专业意见供你参考:
1、勒个房子是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
你冒得权利克争,除非男方愿意把你名字加上可
2、婚后用来你们夫妻用来还贷的钱属于共同财产,你有一半的份额
如果今后离婚,男方要把婚后还贷的钱的一半补偿给你
这才是你应得的
婚后还的属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不管是谁的名字
有这个必要么·······哎········
加上名字比较保险了
按照法律规定 这个应该是婚前财产
只是婚后还贷部分你可以有权要求分割
但是 也要考虑首付来源的问题
那是很久以前的婚姻法了~~早就不存在什么8年的期限了~~现在,只要是婚前购买有确实证据的,就是婚前财产,。不需要公正。
根据相关法律,此房屋应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款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做为非产权人的女方也享有部分产权。
如果以后涉及离婚,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资金,其中属于女方偿还部分的,离婚时男方应当返还给女方。
还有那个8年的时间问题,这是属于老婚姻法的,根据现在实行的新《婚姻法》相关规定:作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作为夫妻,在房产证上加上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只有些许工本费、产权登记费、手续费而已,并不多。
楼主这么纠结的话还是加比较好吧,不管别人答得是什么结果,在你和你家人心中始科是不愉快的,不如加上好了。
留好你还贷的证据,银行出入账
主要是老公想加上去么?
mark
房子不加你的名字就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加上你的名字才算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你的名字,男方卖此房是不需要你同意的。
卖房后所得你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具体的分割比例参照还款比例。
叫你爸爸妈妈出面说。毕竟长辈有发言权。
这个看你帮不帮一起还钱啊
或者说首付你帮忙付了的没
婚后还贷的那部分就是夫妻共有财产,不存在什么你还的钱还是他还的钱。好像除了公积金之类的,其它的所有收入都算做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个房子的贷款部分就是夫妻共有的。 不过一方要加名字上去,一方不愿意的话,这本身估计就是埋下了一个矛盾的种子吧。
谢谢大家了!
《Z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婚前个人财产(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规定。
婚前本来就是共同出资购房,那么还是要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后才能属于夫妻共有。
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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