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蜜唇唲 于 2012-5-8 14:26 编辑
怀孕快35周了,一直坚持上班的伟大妈妈,Z关心当然是今年产假调整问题。
今天刚刚看到好消息,中国ZF网上国务院温总理,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http://www.gov.cn/zwgk/2012-05/07/content_2131567.htm
现在好多人还有公司还在纠结,这个文件规定的出台到底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
不明白现在有些人是怎么理解、了解该文件精神及其它文件精神的。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另外难产增加15天,文件并没提到已婚妇女晚育的30天,
事实上新规定Z后一条也提到了,废止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ldrs/880721.html
88年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文件中也没有提到晚育的30天。
晚育的30天是《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http://baike.baidu.com/view/1616229.htm
所以如果只看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是那样,不是连男的10天的护理假都没有了!!
有些企业现在都是装苕。。。死咬新规定。。。搞不清状况。。。。
就应该是由原来的90天+15天+30天,调整为现在的98天+15天+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