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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25日 楚天都市报家园周刊
4月份以来,在“一房一价”公示不到位的情况下,青山区大华铂金华府降价销售,引发部分老业主不满。售楼部工作人员处理时,一度与业主发生肢体冲突,有业主还被推倒在地。目前,双方沟通没有实质性进展。业内专家表示,在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大背景下,大华铂金华府降价引发冲突并非个案。但是,在涉及价格调整时,开发商应按规定严格公示价格,不应遮遮掩掩,以模糊手段激化矛盾。
5月13日晚,本地一家网站房产论坛上出现一个名为“青山大华铂金华府,开发商殴打合法维权业主,砸毁业主物件”的帖子,并链接了一段亲历者用手机拍摄的视频。这段视频显示,售楼部现场秩序混乱,众业主与一位微胖男子等几位售楼人员进行理论,不时有肢体冲突。只见该男子在保安簇拥下欲转向而去,业主随即阻拦,双方情绪激动,一位穿黑短袖的女业主被推倒在地。记者次日与上传这段视频的张小姐(化名)联系上,她是该楼盘一期业主。她说,13日上午,40多位业主在售楼部外要求开发商出面“谈判”,视频中的微胖男子是一位姓黄的销售经理,带人出门口要求业主不要喊话,并将一名老太太从凳子上推下来。于是业主涌进售楼部交涉,但喊话器遭抢夺、被摔碎,有女业主被推倒致胳膊出现青瘀。期间的交涉经过被手机拍下来,Z终协商未果。张小姐说,这次是一期业主跟开发商进行交涉的第5次,起因是他们在去年7月份以9600元左右的均价买到了A1、A2两栋楼的部分房源,但同是这两栋楼,后期产品降价幅度太大,大家难以接受。据一些业主反映,由于后期降价,一期业主购买的期房普遍“缩水”了几万到上十万元。
后期买房被要求“价格保密”几位业主透露,大华铂金华府一期房源的“一房一价”公示,仅开盘当天出现过。其他购房者看房时,只由置业顾问告诉具体的房源信息,无法预先看到楼盘当期销售情况。还有业主说,开发商为了掩盖降价事实,还与后期购房人签订了“保密协议”,规定不能对外透露优惠后实际成交价格,但更后面购房者的买卖合同上还有更低的房价,“请问,开发商采取这样的手段,何谈公开、透明、诚信?”5月19日上午,记者以购房者名义到大华铂金华府售楼部看房,遇业主第6次与开发商进行现场交涉。记者看到,现场显眼处没有按房管部门要求摆放“一房一价”表。而按《武汉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10时许,当一期业主代表集合到售楼部外面时,负责给记者讲解的某置业顾问透露:他们是为“房子买贵了”而来“闹事”的,目前在售的A1、A2栋产品单价确实比他们当初买时平均“便宜了几百元”。
开发商公开道歉赔偿损失
当天,开发商方面派出一位马姓负责人与一期业主代表沟通。他承认在5月13日的冲突中,员工与业主发生肢体冲突的事实,责成黄姓经理公开道歉,并赔偿业主被摔坏物品的损失。对业主指出的房价下降、价格公示不到位和质量瑕疵等问题,他表示,不会因为后期产品降价促销而同意他们“退房或补差价”的要求,如果项目有其它违规、违约行为,欢迎业主举证、投诉。至于后期销售中与部分新业主签订的保密协议,他说:这是我们的一种商业行为,不需要争得任何人的同意。针对以上案例,资深房地产律师余军认为:“仅以降价作为退房理由,法律上是不支持的。业主应该寻求法律法规上规定可以退房的其他原因,如购房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欺诈,房屋是否存在严重的质量、逾期交房和办证问题等。但对于那些不是退房的构成要件但能证实是违法、违约的问题,开发商应予以改正或者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湖北房地产经济学会专家殷跃建表示,如果在有失公允、信息公开不到位的前提下,开发商坚守合同,降价损失完全由业主自行承担,会造成“守约失信”的尴尬。从稳定市场、促进和谐(尤其是新老业主的关系)的角度来说,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承担风险有一定的必要性,也有操作空间。有业主表示,大华铂金华府价格公示不到位,降价时遮遮掩掩,没有对外公示出来,将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