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如题
标准改变了,现在有多少房在这价以下的啊
哪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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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不对不对,,,
本帖Z后由 过客1985 于 2012-5-28 19:38 编辑
2011年11月29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武汉市享受优惠政策》相关文件(武房发198号),通知如下:
一、中心城区(含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七个中心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140万元(含140万元)。
其他远城区(含东西湖、蔡甸、汉南、新洲、黄陂及江夏等区)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90万元(含90万元)。
二、已装修的商品住房以扣除其装修成本后的余额作为价格界定依据,但计算相关税费时不得扣除其装修成本。
商品房住房的装修成本由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人订。
三、自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按调整后的普通住房标准执行,原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仍按原(武国土房发482号)规定标准执行。
上面说的是普通住宅,你超了就算豪宅了!
现在有几个楼盘容积率是低于1.5的 幸亏是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不然又被豪宅了
不对呀,是同时满足三个才是普通住宅,那只要有一个不满足就是豪宅了……
三个同时满足才是算普通住宅,一个不满足就是算非普通住宅。。
应该写错了,应该是容积率1.5以下,容积率越低小区环境越好,你看别墅的容积率还低些。
楼上的 你再看看~
140㎡的才算豪宅。
140㎡以上
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总价不超过140万元(含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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