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kevin928 于 2012-6-27 18:10 编辑
6月17日,在山东临沂兰山区机关幼儿园门前一名女子带4岁女儿外出买菜时被一辆疾驶而来的汽车撞倒,就在过路群众拨打120救护车来到后,肇事者女司机张彦竟裸体躺救护车前阻止救人,Z后小女孩抢救无效死亡。
女司机张彦脱的一丝不挂,躺在120救护车车前,阻止救护车救人。张彦光着身子,一会站起来吓唬众人,一会再躺下,吓得保安、医护人员不敢靠近。当小区居民合力将汽车抬起来,将小女孩抱出车底送上救护车时,张彦迅速爬起来追上去,将小女孩抢过来摔到了地上。原本还有呼吸的孩子,再经过这一次重创后,开始倒抽气了,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调查,行凶者是个大学老师,在山东省医专高等专科学校中医药教研办公室工作,现在任大一的中医讲师。据学生介绍,她曾教过多年人体解剖学和医学心理学与精神病学。
事发当天,张彦女士当时从家里出来时情绪就非常激动。嘴里不断地说着“气死我了”,甚至下楼后都找不着自己的车,误开过别人的车门。但具体是何原因让她情绪如此激动,不得而知。一些目击者反映,张彦一启动车,就开得很快,“一位邻居还说,要在小区里飙车吗?结果话音未落,就出事了。”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安告诉记者,**在现场勘查后推测,事故发生时,张女士的车刚开出去100多米。
在围观者拍摄的视频中,张彦看到撞倒两人后,竟脱光了自己的衣服,打骂靠近她的每一个人。一位60多岁的邻居大妈,曾试图过去劝劝她,被她所说的话吓得没敢靠近,“当时她冲我喊,‘小三,我要杀了你!”
家住此小区的一位80后博主在17日中午12点42分发布的一条微博里称,他们小区上午10点左右发生一起惨案,一女发疯开车在小区内撞车撞人,发生悲剧。“女的自己把衣服都脱了”、“估计长期压抑久了,突然发作了”、“大片的血,还有被撞母女俩的鞋,太悲惨了”、“真没想到小区里发生这样的事”、“真惨,可怜的母女希望上天保佑”……这条微博引来了众人围观评论。
【法律评价】
1、以危险驾驶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照成的他人伤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死刑。
2、肇事者故意阻挡救护,还从救护车上抢下小女孩,摔在地上,造成小女孩二度伤害,不幸死亡,构成故意杀人,可判死刑。
《Z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行为动机分析】
1、受刺激泄愤不是免责的理由,她脱责的唯一机会是自己有精神病,而且是病发下实施的一系列行为。
2、中国现行民事法律下,撞死人赔偿的费用往往比撞成重伤残疾赔偿少一些
正常人出交通事故,不一定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定交通肇事,该赔赔,该判刑判刑,罪不至死
前不久有个小伙子倒车时将一个小女孩扎死了,赔了所有的费用,还把自己的房子赔给了死者家属
这个“教授”是真有病,还是装疯卖傻逃避刑责?
你就是装疯,就带边哈装哈算鸟撒,莫害别个小丫头性命撒
ps:周围这多人,却让一个裸女阻挡了抢救小女孩的机会,这会不会再次引发道德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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