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哈子,现在路边确实是划了很多停车位,但是车子还没停进去,就已经有穿着蓝色工作服的所谓收费人员跑过来帮你停车,一下来就说:“师傅缴费来”,我蛮郁闷的是,我又不晓得他是不是真的收费人员,有的还穿个蓝色的背心出来,有的根本就是便装,开口就是10块10块的,那我以后也克搞个蓝色背心穿到克收费还不是可以,未必现在冒得地方可以查哈子这些收费人员的真假啊???求教!!!!
想问哈子,现在路边确实是划了很多停车位,但是车子还没停进去,就已经有穿着蓝色工作服的所谓收费人员跑过来帮你停车,一下来就说:“师傅缴费来”,我蛮郁闷的是,我又不晓得他是不是真的收费人员,有的还穿个蓝色的背心出来,有的根本就是便装,开口就是10块10块的,那我以后也克搞个蓝色背心穿到克收费还不是可以,未必现在冒得地方可以查哈子这些收费人员的真假啊???求教!!!!
同感!而且收费也没得个相关的标准!
特别是创业街 那么长一条 很多穿蓝背心收钱的 一下车就收钱 我就说我来取车的时候再给 他还非不肯 说懒得等 我汗
有谁知道晚上也要收费吗?不知道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几点到几点之间是不收费的?
学会忍受
晚上9点至早上7点是不能收费的。
婚礼主持-明霞发表于 2012-7-6 16:13 同感!而且收费也没得个相关的标准!
难道ZF都没有给百姓一个答复吗?
卡卡丫丫发表于 2012-7-6 16:14 特别是创业街 那么长一条 很多穿蓝背心收钱的 一下车就收钱 我就说我来取车的时候再给 他还非不肯 ...
我每次停车说一哈就出来,那些收费还嗤之以鼻,我真是想打人啊!!!
surer发表于 2012-7-6 21:43 有谁知道晚上也要收费吗?不知道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几点到几点之间是不收费的?
我现在是觉得到 哪里停车都收费,根本就没得免费停车位置!
colorless发表于 2012-7-6 23:33 晚上9点至早上7点是不能收费的。
是吗?这规定可以在哪里看到呢?
免费停车...
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告
武政规〔2011〕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市有关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问题的系列文件精神,我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由经营性收费变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为规范我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合理有效利用城市道路资源,充分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功能,经研究,现将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收单位。市财政局委托市城管局所属的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作为机动车道路停车费执收单位进行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工作。停车收费人员统一穿着、佩戴印有“停车收费”字样的《工作证》、专用工作包、蓝色马夹或者雨衣。
原收费单位武汉市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再从事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经营性收费工作。
二、收费范围。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内依法划定并设置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停车公示牌的道路收费路段,分为以下两类收费区域:
(一)一类收费区域为:由“武汉二七长江大桥(在建)——发展大道(解放大道至汉西路)——汉西路(发展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汉西路至江汉二桥)——江汉二桥——龙阳大道(江汉二桥至墨水湖北路)——墨水湖北路(龙阳大道至动物园路)——动物园路(墨水湖北路至马沧湖路)——马沧湖路(动物园路至马鹦路)——马鹦路(马沧湖路至正在兴建的鹦鹉洲长江大桥)——鹦鹉洲长江大桥——津水路(解放路至中山路)——雄楚大道(中山路至珞狮路)——珞狮路(雄楚大道至珞喻路)——珞狮北路(珞喻路至天鹅路)——天鹅路(洪山路至东湖路)——东湖路(天鹅路至徐东大街)——二环线(徐东大街至和平大道)——武汉二七长江大桥(在建)”所形成的环线范围内(含环线)的收费路段。
(二)二类收费区域为:除一类收费区域外的其他收费区域。
三、收费标准。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按照《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武汉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鄂价费规〔2011〕125号)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一类收费区域:小型车停车第1小时收费标准为每泊位3元,自第2小时起,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4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Z高收费标准不超过25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二)二类收费区域:小型车停车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Z高收费标准不超过8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四、收费时限。一类收费区域为7:00至21:00;二类收费区域为7:00至20:00。
五、免费规定。下列情形免收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费:
(一)临时停车15分钟以内的机动车;
(二)正在执行任务的下列车辆:军车、武警部队车辆、制式警车以及挂有标志的防汛车、运钞车等特种车辆;
(三)省财政、物价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免费停车范围。
六、收费用途。城市机动车道路停车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主要用于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停车公示排板的制作、停车收费管理经费、公共停车场建设等。
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进行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不得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妨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车。
八、驾驶员应当接受收费人员的引导,在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机动车,并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停车费,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线,不得在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道路范围停放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借道进出道路停车泊位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
九、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的收费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并出具合法收费票据。收费人员未穿着收费工作服、未佩戴收费《工作证》或者未按照标准收费、未出具收费票据的,驾驶员可以拒缴停车费并向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为027—65656851。
十、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管、物价、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十一、原收费单位武汉市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发放的咪表停车IC卡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3年内仍然可以使用。
本通告自2011年10月20日起施行。
你半夜停不收费
colorless发表于 2012-7-8 23:03 回复 wh泡泡 的帖子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告
非常感谢!!我几天看新闻,收费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打电话:65656851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