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2日晚八点多,在武汉环亚美容学校武昌校区办公区发生了一起学校男老师殴打未成年女学生(十五岁多)的事件,因为被打的女学生是我的女儿,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将此事件前前后后公布于众,一个目的是要给我女儿讨一个公道,另一个目的就是要揭露一下这个所谓的美容学校的丑恶面目。
(以下图片内容因孩子未成年故隐去姓名)
2012年9月13日,我女儿突然打电话给家里说要我们接她回家,我和她妈妈都感觉很奇怪,她结果就吞吞吐吐地说她在学校给老师打了,于是我们马上赶到学校,经过了解才知道事情的经过。9月12日晚上8点多我女儿看到学校办公前台有同学在跟一个叫杨亮的男老师在玩电脑就也走过去想看一下,那个叫杨亮的男老师就提高了声音说这里不能进来,你出去。女儿问那个姓晏的男同学为什么可以进来,杨亮没有回答原因,只是语气很不耐烦的大声重复着,出去,女儿站在那没走,这时住在一层楼寝室的女孩听到声音出来看,看到杨亮握着女儿手臂用力向外掰,在推搡过程中女儿手中拿着的水泼到了杨亮身上,结果杨亮恼羞成怒一巴掌打在了我女儿的头部,眼镜因力度之大飞了出去,晏同学看到此场景边过来扯女儿,并没有扯杨亮,同寝室的女生看到男老师把女儿的耳朵打红肿了很害怕,便抱住女儿,看到女儿此时以被两人拉扯住,杨亮便一脚踹在女儿膝盖上,身后晏同学一拉,女儿跌倒在地,膝盖部受伤没法站立起来,寝室的女生抱着女儿往外拖,那个叫杨亮的老师还跟在后面不依不饶的追打,Z后在学生的阻止下事态才得以控制。 我女儿当时回到寝室脑袋一片空白,一直在发懵,耳边总感觉有嗡嗡嗡的声音,还是同室同学帮助打通110报了警报案之后女儿和同寝室同学到楼下等JC。过了一个小时JC到了,女儿的左耳仍然通红,上楼梯的时候因双腿不适无法走路,还是由室友背上来的,到了七楼(环亚学校)发现平时从未锁的门此时被插销反锁,室友用力来回拉扯才将门打开,随后JC来调查事情经过时,校方人员一直否认她们看到全部过程,不能称为证人,让她们回去寝室,JC问我女儿和杨亮是去派出所解决还是就地解决,女儿没有出声,JC要求杨亮对我女儿做出当面道歉,然后保证以后不再犯,就在当场解决了问题,还让我女儿在同意调解的工作记录上签字。(在这里我就觉得奇怪了,一个不满16岁的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怎么可以在监护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签署这样重要的文件,打人者杨亮已经22岁了) 校方在得知情况后感觉到伤势可能比较严重就送我女儿去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进行检查,拍了片子,当时的结论就是左侧颌面部及右膝软组织损伤,不适的话随时就诊。诊断完毕已经是9月13日凌晨2点,也就是说9月12日晚上8点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校方一直没有给我们打电话告知孩子的情况,去学校质疑他们说打不通电话,但是我们的2个手机都是24小时开机的,不可能都打不通的,要不是孩子第二天打电话说我们还蒙在鼓里,我都不明白学校方面想隐瞒什么!!! 事情发生后我们跟校方进行交涉,要求当事老师杨亮当面道歉并要赔偿相应损失,结果校方的答复是杨亮已经在事发第二天就提出辞职,校方也无能为力。我们就说杨亮是你们学校的老师现在人跑了,校方就得承担一切责任,孩子现在都害怕在学校宿舍睡觉,一直说头晕,以后身体会怎么样还真不好说,但是大家都不是医学专家无法给予诊断,所以我们现在不会跟你们瞎扯皮,提什么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之类的赔偿要求,但是如果以后孩子有问题是因为你们这次打人造成的我们一定要追究。现在我们想谈的就是孩子因为你们校方老师打人造成不能继续学习,校方应该退还我们的全部学费这个事情。可是就算这个很合理的要求校方都予以拒绝,还说什么你女儿在这读了2个月了,按照合同现在不学了不能退学费。我们就说这是因为你校老师打人造成的退学,那个合同也就是无效合同,所以你们必须全额退还,但校方以种种理由推诿,Z后实在推不下去了就说你们去我们汉口总校区找吴校长解决吧。9月13日我们打汉口总校区吴校长电话约好有时间就过去面谈,一直到9月21日,对方一个电话也没有打过来询问,因为我们都是外地的有工作一直没时间去汉口总校区,终于在21日请了假去跟吴校长谈判,可是结果却是我们家孩子负主要责任,只能把你女儿没有上的一个多月的费用退了,还一直为他们学校的老师杨亮辩解,说是因为我们家孩子进入了所谓学校重地才造成了打人事情发生。我在这里就要问一句了那为什么学校制度只针对某些人呢,这是不是说明学校的管理是一塌糊涂呢??? 9月21日的谈判没有结果,我们对环亚美容学校的处理问题的态度非常失望,这样一个所谓的给人带去美丽的学校他们自己的内心都这么阴暗,这难道不是广大求学者的悲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