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Z后由 aiman 于 2012-10-18 16:20 编辑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成立于2000年,是首批经国家教育部和公安部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自费出国留学机构(教外综资认字2号)。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隶属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运作,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坚持诚信原则。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十年来已与全球近百个教育机构及知名大学建立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目前的出国留学项目已覆盖美、加、澳、英、法、荷、西、阿、意、波等主要留学目地国家,并已帮助众多国外院校与国内高校建立合作项目。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将始终坚持“服务社会、培养人才”的服务宗旨,不断地开拓创新,用诚信、责任心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来帮助有志出国的莘莘学子达成留学梦想,打开美好人生的新篇章。
二、
(以下简称“分中心”)是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于2003年在武汉地区设立的办事处,主要负责东方国际主要业务在华中地区的开展。分中心自成立以来已成功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江汉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办了多个留学项目,累计派出学生达近1000人,现在读学生约300人。分中心秉承东方国际的服务宗旨,讲究留学项目的科学化与合理化,致力于做Z适合学生的精品留学。
我们的优势:
★我们是直属于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关心学生利益高于经济利益。
★我们拥有一支坚定、团结、高素质、专业经验丰富的团队。主要领导与资深顾问多年从事外事工作,富有国际教育交流经历与经验,并与美、英、法、澳、意、荷等多国多所学校建立了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
★我们中心的工作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签证办理经验,熟悉各国使领馆、移民局的法规及办事条例、工作习惯等。积极并负责任地为每一个学生进行全程跟进,签证成功率一直居全国前列。
★离境前和境外跟进服务是帮助学生成功融入国外生活和学习的重要一步,如协助安排住宿、接机,指导客户妥善安全地交纳国外院校要求预交的学费、住宿费汇款等。我中心在这一方面提供全程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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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立并推行项目受理和客户档案数据库系统,确保了留学服务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中心地址:武昌中南路2-6号中建广场B座17楼H室
中心电话:027-59807900
59807979
传真:027-59807979转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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