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新闻的....
昨天看了新闻的....
奇葩女要告的话,绝对是告BYD公司,毕竟她是买车的,不是跟小女孩买,是对公行为~所以要赔偿也是找BYD公司~
我只能说一般大的公司都不会希望为了这么点钱闹上法庭,毕竟还是很麻烦的,估计是私了,然后再看怎么内部怎么处分这小女孩~
估计Z后也就是让小女孩每月工资里扣多少吧,如果小女孩辞职跑了,说实话还是公司背时~
这 只有自认倒霉了!当买个教训
这种地方不都有摄像头吗 怕神马
没拿到钱为什么要开收据呢
昨天看了经视直播,第一反应就是这件事情很蹊跷。按常理这么大的公司不会为这点小钱诈骗,果然,情况应该是四S店的说法是正确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事也只有看人的良心了。不过她贪了这点小钱一辈子也不会舒服的。还是应该去做做工作。在不失面子的情况下解决。
说的太对了,叫她奇葩,还真觉得有点玷污这个词。
不知道这钱拿在手里,心里过的去么?
就算用“刚毕业的小丫头”或者是“奇葩”来形容双方当事人,也不能说明这个顾客没有付定金。 从整个程序上来看,还是小女孩负全责。 在外工作,一定要细心,疏忽就是疏忽,上班时间为什么要慌着下班?慌着去过圣诞节???这是花钱买教训啊。
这句话,这些天,知道这事的人都已经问了无数次了。
唉!!
就你说的情况这件事对小女孩非常不利!法律上将一般都是谁申诉谁举证,女人说我给了钱,她可以拿出收据作为给钱的凭证。小女孩说女人没给钱必需要有切实的直接证据来证明她申诉的事情。如果没有就会败诉
BYD这个牌子的谐音。。。哎
这个还真不好说
l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直接报警解决。。。
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没有证据在这里说什么都是白搭。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来说,双方都是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管这事Z后的结果如何,相信对双方都会有个教训!
我在电视上看到了,原来是这么回事,真没良心
不亦乐乎发表于 2013-1-3 12:39 回复 旺仔鱼 的帖子这黑么?没买过车吧。
不好意思。。刚买了车。。定金1000-2000就行。。其它钱4s店染指就是要瞎搞钱
造列呀,以后这事得注意了```
不管怎样说,开了收据没有收钱是小出纳的失误,有了失误就要承担责任。这是没有办法的。
昨天经视直播也放了.你也不能怪别个江涛撒.那个叫4S店不先找经视的.一个新闻总有时限性的撒,要都把当事人找齐还等到把事情全部处理完再播,别个还做个鬼电视了.新闻都成旧闻了.那个小姑娘还不是可以跟经视联系,把事情讲清楚.做个后续报道.
这个女的 应该拉出去轮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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