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Z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Z高人民法院、Z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法释》共计22条,首次明确界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法释》还对使用“地沟油”等加工食品,对“瘦肉精”等非法销售,细化了定罪量刑。Z高院要求,《法释》中涉案的犯罪分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应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对于这个事情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国家越来越重视视频安全问题,忧的依然是监管跟处罚力度是否能够跟上,Z近各地不断爆出的视频安全问题让老百姓甚至只能回归农田自给自己,民以食为天,希望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面能够切实际的把事情做好,做到位,让百姓可以吃到放心的食物,喝到放心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