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13岁少女残杀同窗好友 只因嫉恨同学比自己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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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残杀同窗好友 只因嫉恨同学比自己漂亮】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法院判决书显示,13岁的周某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仁广小学读书,与不满13岁的覃某是六年级同班同学,平时两人关系比较好,且两家都是同一条街上的邻居,住房相隔不足150米。覃某因同学们喜欢与周某玩耍,并曾议论她长得胖、不及周某漂亮,而对周某心生嫉妒并怀恨在心

判决书显示,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邀请周某到家中玩耍,周某到覃某家中后,两人在家中看电视时,覃某乘周某低头玩手机之际,用木凳砸周某头部并至其晕倒。因害怕周某醒后告诉老师和家长,便从家中找来菜刀、啤酒瓶、割纸刀、剪刀等凶器,对周某行凶,至周某当场死亡。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并清理案发现场血迹。

广西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覃某故意杀人,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周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覃某父母已赔偿原告1万元前提下,还需赔偿原告共9.8万元。周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完)

微薄看到的,现在的孩子太可怕啦。。。这爸爸妈妈是怎么教育的啊。。。。

微博首页上显示着“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下面一条触目惊心的新闻却告诉我们“13岁少女残杀同学”,受害人被人残杀后遭到肢解,只因有人说,她比行凶者长得好看。我觉得,这满满一屏文字,弥漫着血腥味的讽刺~啊,多么痛的领悟~

“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

五四青年节,某卫视发起“青春是什么”的系列采访。某男生表示: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其他的人只有上学。无数人表示中枪。

看到这么惊悚的新闻,我真被吓得不轻。

好奇顺手搜了一下社会新闻,搜完就吓哭了。现在的孩子们压力真的很大,真的是感动极了,感谢从幼儿园到现在一直包容我的同学们!

小编插话:

复旦大学投毒案以及清华朱令事件还没有平息,感谢室友不杀之恩的话语还回响在耳边,如今又出了如此残忍的事情,让人不忍直视。我想我活了这么久肯定是因为我长得不够漂亮,玩笑归玩笑,让我们反思一下Z近的教育新闻,是什么让现在的孩子们变的不像一个孩子?是什么让他们变得如此恐怖?我们的教育漏洞到底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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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醇茉莉00 硕士一年级

我的神呐。

林夕厌鬼 博士后

这伢不判重一点三年出来只怕还会做出更疯狂滴举动……

我是张二丫 初中二年级

要感谢同学的不杀之恩呐

猫儿爱吃鱼 高中二年级

这还是孩子么?吓死人了。

中国平安_KK 小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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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dowkent 初中三年级

好吓人。。。。

yijur00 高中二年级

热气球 大学三年级

变态的小孩~

yilule 高中二年级

本帖Z后由 yilule 于 2013-5-7 16:26 编辑

一个脑残~!

qb53pengyan 初中一年级

这三年后出来估计更疯狂,怕怕啊

朵朵妖娆 大学四年级

好可怕啊。。。好可怕

哲学家。 高中三年级

现在的小孩太恐怖了

dexterrowe 高中二年级

这年头10万能做啥 一个吖换10万......这是个啥法律

天使的赝品 超级意粉

好心狠手辣啊 恐怖

瞬息万变 大学二年级

好恐怖的丫阿。。。

冰蜜 大学四年级

真滴要感谢我们那些善良的同学不杀之恩哪

Davidoff 超级意粉

这太恐怖了啊

西瓜皮 硕士三年级

这个世界怎么了

zhangli112233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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