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人员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通知》,2005年开始在全国推行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未来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考试发证:
经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考试鉴定合格者,可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的企业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三、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人力资源员(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一级)。
助理人力资源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5月全国统考:3月22-30日 资格审核时间 :4月8-15日
11月全国统考 :9月20-28日 资格审核时间: 10月10-16日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2010年统考,上半年:5月23日, 下半年:11月22日
七、培训内容:
基础知识:劳动法、劳动经济学、统计学知识、计算机知识、写作知识、职业道德。
专业知识: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与配置、绩效考核、薪酬福利、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
八、培训方式:
采用疑难讲解、案例分析、交流经验、主动练习、互动式教学的培训方式。全面掌握考试教材难点、重点,助你轻松应考。
九、培训师资:
聘用著名人才资源专家担当主讲,特聘实战人力资源专家、知名企业资深人力资源经理授课,确保通过率。
十、报名事项:
报名提交材料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时退回);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区 域:江汉区
详细地址:武汉广场写字楼3611室(轻轨站一号线 利济北路站)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27-85515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