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暴雨引发“城市洪涝”,电死一人,淹死一人,遇难女司机半小时连打三个电话求救:
水漫到膝盖了
水已经到脖子了
你们怎么还没到?
涵洞水深三米 司机开车溺亡
从深圳市三防办获悉,30日5时许,南山区留仙大道(原二线管理路涵洞)低洼地积水迅速上涨约3米,致1小车司机受困,多部门联合解救,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核实为1女性,31岁,江西九江人。
11时许,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被困小车已经被消防队员从水里拉了出来。虽然雨已经停了很久,但从限高2.2米的警示牌判断,涵洞积水至少还有1.5米深。
记者看到,副驾驶位置的玻璃被打碎,车厢里一片狼藉,右侧车门也被撬开,副驾驶上还留下了疑似死者的一只鞋。路经的司机介绍,由于图方便,很多人平时都会抄近路走涵洞进入留仙大道。
在当地塘郎派出所,记者见到了死者丈夫黄先生。他告诉记者,事发时,他和9岁的儿子正在从江西九江回深圳的火车上,而太太正在赶去罗湖火车站接他们。
“4点40分,我就接到她第一个电话,她告诉我,她的车子进水,水漫到膝盖了,车子开不出去,意思是告诉我一下情况,让我别担心,因为她已经报警了。”
挂了电话后,黄先生惴惴不安,在火车上又拨了一遍110。随后他又求助于一名在深圳的同学。同学4时54分打电话给黄太太,黄太太说:“水已经快到脖子了,在等救援,我也在尝试开门逃出去。”5时11分,黄先生再次打电话给妻子,妻子也说:“水已经到脖子了。”黄先生在火车上心急如焚,却无能为力。5时13分,黄太太给先生的同学打来Z后一个电话,说:
“你们怎么还没到?”之后,电话就断了,此后她的电话就一直无法接通。“我想她是给救援人员打电话,情急下拨错了。”黄先生说。
据附近群众介绍,当时涵洞积水涨得很快,Z深的时候高达3米。黄先生在7时30分许赶到了现场,当时消防部门还在营救,“消防员绑着绳子下去,说水太急了救不了。”
黄先生还说,蛙人直到8时许,也就是事发4个小时后才赶到现场,Z后才在车厢里找到了黄太太的尸体。黄先生抱怨说,救援速度太慢是导致妻子遇溺的间接原因。
针对这件事,我第一反应真的不是为这个已为人妻,为人母的女性感到悲伤,我内心的第一反应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说实话,上一次北京暴雨,某车主被淹死的新闻几乎是举国震惊,几乎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
而今,又一个。。。
从新闻上来看,很多人在指责当地救援部门救援不力,我觉得仅仅以目前公布出来的消息来评判有失公允
为什么呢?
首先,我举个例子。以消防队来讲,消防队大概是一个片区一个,这个消防队估计2,3台消防车,几十个消防员,在他主管的片区他负责救援。如果一个片区一个位置着火,火势不大,他们自己可以搞定。如果火势较大,可能需要临近片区的消防队来帮忙。
而临近的消防队赶来救援就需要时间;如果这条街全着火了,可能需要的就不是一个临近的消防队来救了,那时间就需要的更久。如果这个片区全着火了,或者这个城市全着火了,消防队救的及么?也许他们救完一个位置的时候另外一个位置已经烧干净了,你能责怪不?
再换个逻辑,救援人员跟JC差不多,接到报警就出警。有人家里半夜吵架要报警,有人觉得街边烧烤油烟大要报警,乱七八糟一通出警,等到JC局基本都出警去了,也许某个位置发生特大抢劫杀人案件,JC也只能第一时间往回赶。
这次是全城暴雨倾盆,就像全市都着火了,怎么救的过来。。。更何况到处交通瘫痪,怎么赶路?
是的,你可以怪他们救援不力,但是我想说的第二点是换位思考的问题。
但出了事首先应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我说了,上次北京暴雨有车主被淹死的事情举国震惊,尤其是买了车的人基本上没有不知道的,当时就有很多人因此在自己的车上配备了安全锤之类的设备。
这对夫妇年纪不大,不应该是那种孤陋寡闻或者缺乏常识的人,况且还有孩子,怎么不在自己车上配备安全锤。
老话说得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敢说,这个车上估计也没有灭火器。
要么是安全意识淡薄,要么就是抱着侥幸的心态,以为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结果可巧不巧,故事就是这么巧。
就好像某妙龄少女晚上回家的时候有两条路可以到家,一条是稍微近一点没路灯的小树林,一条是远一点有路灯的大马路,你明知道小树林有危险,偏往里面钻,碰到了坏人你光怪坏人不怪自己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么?等到你被抢了,JC来了你怪人家出警慢有用么,有理么?
据统计,现今私家车上有4成车主没有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的统计结果没有搜到,估计更低。所以还是呼吁一下,且不说为了自己的性命,就说为了自己不成为千古留名的“现代赵括”,尽量配备这些玩意吧。
现在开车的车主,真的应该警惕了!
你们自己回车上看看,安全措施都做到位了吗?
有几多人配备了安全锤和灭火器的,举个手?
PS:感谢网友tooling1提供的车内逃生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