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款现在无力偿还,想通过法律将其在对方所在公司拥有的股份查封,并转移到自己名下。问题是起诉费已经交了,律师一定要我们提供一个自己的无贷款的房产证留在法院,一个月以后将房产证归还。这到底是起什么作用的啊?如果自己没有房子,那这官司是不是我们就打不成了?
有哪位懂法律的朋友能否帮忙解释一下,谢谢啦!
债务人欠款现在无力偿还,想通过法律将其在对方所在公司拥有的股份查封,并转移到自己名下。问题是起诉费已经交了,律师一定要我们提供一个自己的无贷款的房产证留在法院,一个月以后将房产证归还。这到底是起什么作用的啊?如果自己没有房子,那这官司是不是我们就打不成了?
有哪位懂法律的朋友能否帮忙解释一下,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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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没碰到过这种情况,老公找了三家律师事务所,都是这么给他说的,但是原因就说不清楚,我们心里都很着急啊!有做律师的朋友帮忙解释一下吗?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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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冻结别人的东西,在办手续的时候要提供定价的财产作为担保,如果法院判处债务人败诉,你冻结的财务将作为执行的财物,如果败诉,抵押的财产要先赔偿他人因冻结发生的损失
哦,明白了,谢谢啊!
也就是说,拿出房产证还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是吧~
只有不是恶意起诉,提出的诉讼主张是正当合理的,担保是没什么风险的,不用担心。
房产担保只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没有房子也可以用银行存款作担保。自己没有担保物,也可以找他人替你担保
你们请的律师,应该给你们解释清楚。还有,担保不是仅仅把你们的房产证拿出来在法院放几天那么简单,而是法院也要到房产局把担保的房产也进行查封。案子了结后再解封。
学习了
正解
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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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有人恶意起诉冻结他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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