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她没喊救命?邻居都聋了?估计有点半推半就了
强奸她没喊救命?邻居都聋了?估计有点半推半就了
尼玛,遇到这种事应该果断私了撒,找他尼玛十几二十个人搞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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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过了艰难关了
两个字,报警!
还在想什么?一条路:报警!
保留证据,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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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断去报警啊!
这个 这个 我觉得这个女的 顶多就是不太情愿或者半推半就 然后.... 不至于真的是强奸吧 毕竟相亲认得的 那男的未必那大的胆子? 话说那男的还是是禽兽啊
mo ming qi miao ...
我是妮子妮子。发表于 2013-9-14 12:05 应该是半推半就的。。
应该是这个样子~
关键是女的怎么想,是不是说是不愿意,心里还是有点愿意啊
关键词:28了,一直,没谈过恋爱
这男的还是很有勇气的
刑法明文规定,半推半就不算强奸。男女关系属于谈朋友,地点带男朋友家里,人是清醒有行为能力的,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当时冒呼救殊死反抗打110,过了几多天了澡也洗了衣服也洗了人体组织也提取不到了人证物证全无。现在想到吃亏了,说是强奸,这其实就是传说中的霸王硬上弓列。28岁冒谈过朋友不稀奇,被一个不喜欢的人用这稀烂的套路剁了确实有点不可思议,这是社会常识问题啊。要是这个女主角还是处女的话,那简直就是奇迹,28年都守过来了是莫昂这一哈冒守住啊。冒谈过朋友也接触过男人吧,也听说过周围人的恋爱故事吧。事情已经发生了,亏是肯定吃了的,能继续就看男的负责心,不能继续早分手一定不能怕丑要跟介绍人说,让他爸爸妈妈晓得亏要吃到明处。
28岁还不破 到了30还有人敢破么
那个男的也是口味有点重
可以打电话他,把对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告他强奸
有本事的人,什么年龄结婚都不晚的,无论男女,毫无例外的!
要打破这些所谓的剩男剩女这个观念,冲破这样的旧观念的束缚,都什么年代了!
估计就是个半推半就 完事之后又有点不情不愿。。。。。
哎。。。真要是女方反抗 男方除非威胁或者下药 不然成不了事的
这个运动 是要男女配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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