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还算好的呀! 尽然还赔钱, 作为HR我不想说什么了...........
这个还算好的呀! 尽然还赔钱, 作为HR我不想说什么了...........
个人觉得,一开始就不要跟她妥协。
租的房子,未咩要把贵重物品放里面。
我觉得LZ不该出这个钱
现在的学生本来就被惯坏了
以为自己是世界中心,什么东西都是他们想要就一定会有的
LZ你不是增长了他的这个气焰么
内容被自动屏蔽
奇葩
现在确实有好多人只会读书考试,其它的什么都不会。
楼主太好心了
确实,都是惯出来的。
因为现在的大学生都没遇到真正的狠人
不是一直有句古话咩,会哭的伢有奶吃,你不搭理他,他也就闹不起来了
有些大学生确实是这样的!
楼主是好人,学生很霸气
就是因为你的心软,对方就抓住了你的痛脚,他觉得你的说的那么爽快,就是说明有内幕,本来就是不应该给钱的,你为什么要给,现在的大学生,真不好说
所以,自己都鄙视自己烂好人的举动
从常识来说,被盗索赔,有个标的问题,也就是受害者的损失认定问题,并不是由大学生说了算的,即笔记本和手机被盗是事实,那么实物价值有没有6000不是受害者单方说的,从程序讲只有JC破案并且证实与LZ的管理有直接责任关系,LZ才有赔偿责任。在破案前,大学生应该证明笔记本和手册的价值然后折旧计算。所以,要讲道理,大学生没有索赔依据。从操作来说,LZ私人赔钱是个人行为,目的是为了工作方面的事情,但没有警方或者公司认为你应该承担这个损失的一部分话,这种公私不分行为也不值得讨论太多。
为什么要给钱。。LZ 2啊
不要轻易承诺。
lz不该赔钱吧 lz也不能代表公司吧 要赔也是公司赔吧 lz吃亏了
烂好人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