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针见血!同意
真是一针见血!同意
要么伤害别人,要么伤害自己吧····
有这样的朋友,但想穿了,人活一世,也就那么回事,没必要考虑太多
只遇到高于友情却低于爱情,但不暧昧的那种关系。
恕我直言,这段文字磨磨唧唧,态度非常让人讨厌
是Z重要的感情就拼出全身性命去争取。又不努力,又不放弃,懦弱可憎
我没有~
米有········
不到进入婚姻的时刻,任何人都有追求对方的权利~
既然暧昧,既然好感,既然喜欢,好好把握,要不就说明,要不就尝试,不要这样双方纠结
珍惜机会,等他已娶,你已嫁,一切就不能轻易回头
祝快乐~
曾经有过,现在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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