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妈妈觉得,自己的女儿如果离婚就是二婚了,没有保障,但是男人离婚了也是二婚啊,哪个觉得自己的儿子讨个老婆不如意立马换一个是个很光彩很酷的事情。如果自己都没有把自己的女儿平等的看待,当然得不到平等的婚姻。不要以为女方是弱势,在婚姻中,大家都是平等的。有句话在娱乐圈很盛行,如果你认真你就输了,我想在婚姻中也是这样的。顺其自然,直视前方,才有可能达到幸福婚姻的终点。
本帖Z后由 得小意 于 2014-4-7 09:57 编辑
十分赞同楼主的说法,更何况购房都是父母的钱,父母辛苦一辈子积攒来的购房款,哪个做子女的不心疼
说的好,支持
那个帖子的女主已经和男友over了,想挽回也挽回不了了,她说她妈妈后悔死了
真可怜
一个房子摸错了都是一两百万,加毛啊,比鸡都可耻
那个帖子的姑娘一再强调自己不同意妈妈的做法,却又一再地放任她妈妈...幸亏分了,不然婚后丈母娘更多事儿了...
女方往往会定义自己为城里人。不能拿农村的结婚代遇来和自己比较。不然她就说你拿我当乡里人?而且现在很多女孩都认定。婚姻是建立在物质之上的。别说是房产加名。就算加了名,但男方家条件有限需要借钱周转解决装修、婚礼的情况都会被当做是没资格结婚。不愿意去过这样需要负债的生活!
昨天Z早就回复了 劝过她、她一开始好像还是不明白样滴…刚又看了哈 还好晓得自己错了、可惜还是分了
分的好 莫祸害别个儿子吖了
现在的婚姻法对女方不公平,尤其是婚后一起还贷的女的,一旦婚姻出现问题,那叫人财两空
婚姻法不公平 如果是房子贷款女的一起还。加名字无可厚非 ,房产证有两个人的名字多好,对双方也是一种约束
喜羊羊09发表于 2014-4-7 16:08 现在的婚姻法对女方不公平,尤其是婚后一起还贷的女的,一旦婚姻出现问题,那叫人财两空
这个你就是缺乏法律知识了,如果贷款,婚后一起还,这些还款记录都是可以查的,在法庭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存在人财两空的问题。
现在男方结婚成本太高了。所以法律肯定会考虑离婚后如何保护婚前财产。毕竟结婚大部分钱是男方父母的养老钱。另外,就我身边的情况,那些生姑娘的父母多轻松,就准备个十万二十万的嫁妆就行了,甚至拿男方给的彩礼钱当嫁妆的也大有人在。还有极端的嫁个姑娘,嫁妆是木有滴,彩礼是一分不少滴。那篇帖子我看了,那女的只能说是口是心非,一边觉得妈妈不对,一边还按妈妈的做。还有小小的公主病,喜欢和别人比较,人家男朋友怎么怎么样。这是Z蠢的做法了。不过分了我只能说竟然那男方有几个女朋友,这会又找一处女差点结婚,就只能证明一点,那男的的确有本事,估计在那男的心里想,反正我也不吃亏,上了处的还不用负责,找个更好的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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