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7月29日 20:13中国新闻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海外代购”又“潮”又“着数”,但随着今年9月1日海关将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标准下调,网购模式面临巨大冲击。同时,海关新政策实施后,市民委托海外亲朋寄东西入境也需要留意,Z好事先了解清楚是否在免税范围内。
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海关获悉,此举是为了打击利用个人物品名义拆分货物邮寄,逃避国家管制及偷逃税款的商业性走私行为。广州海关行邮监管处处长向妙珍表示,一些企业和不法商人,钻现行政策的空子,将本应由正常进出口贸易渠道报关入境的货物,通过“化整为零”分拆成个人邮件寄进国内,以逃避税收监管。海关目前执行的对个人邮递物品的管理规定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理应作出合理的修改。
释疑如何理解“50元免税额”?
值得提醒的是,有市民将有关新措施误解为“寄进来价值50元的商品就征税”。实际上,“50元免税额”是指“应征税额”,相关物品的应征税额如何计算,海关有一份《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目前使用的是2007年6月海关总署修订的版本,今年9月1日的政策调整涉及对这张《价格表》的修订。
《价格表》给每一种商品列出一个“完税价格”以及相应的“税率”,例如“一瓶香水”,表中的“完税价格”是100元(均为人民币计),“税率”是50%,即邮寄入境的任何牌子任何品种的香水,海关统一按100元一瓶计算,乘以税率50%,其“应征税额”为50元。按原来的规定,一次寄10瓶依然免税,而新规定实施后,想免税的话,一次只能寄一瓶。海关人士指出,修订规定旨在规范行邮渠道进口的同时,也照顾到收件人、寄件人的合理需要。
提醒如何收取进口税?
今年9月1日起,进口税免征额由此前的Z低400元降低为50元,委托海外亲朋邮寄物品入境的市民须留意,因为进口税直接向收件人征收。据记者了解,海关总署和邮政局之间有合作协议,凡入境邮件须征税的,由海关向收件人开出税单,由邮局向收件人代收。国内国际快递公司,也是类似操作。
市民想查询及计算所寄物品的应征税额,可登录广州海关网站(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在搜索栏键入“完税价格表”,就可以查询到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关于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及相关的两个表格附件。
冲击“境外代购”要全线涨价
邮递物品免税额大幅下调,Z受冲击的是以“境外代购”赚取差价或代购费的网络卖家。记者在淘宝上打入“代购”二字搜索,一下子跳出38304家店铺,其中大部分属于“海外代购”。据了解,这些代购卖家,有不少是海外留学生和国内亲朋合伙。他们对9月1日实行的海关政策非常敏感,一家做化妆品美国代购的卖家,已在网店醒目位置贴出了将因此全线涨价的声明。
人数较少的“空姐代购”卖家就比较高兴,因为竞争对手涨价,势必凸显其竞争力。此类卖家主要委托有公务便利经常出入境的人士代买化妆品入境,然后搬上网店出售。原来碍于经营品种有限,本来也想拓展“邮寄代购”,海关将实施新规,这个人群正在观望。
在天河上班的高级白领程小姐和同事经常帮衬“海外代购”,买的大多是名牌护肤品和首饰、包包。她告诉记者,“海外代购”的买家大都是“行家”,法国、美国、日本、意大利等知名品牌知名卖场何时打折甩卖一清二楚。找信得过的“海外代购”,给10%的手续费,她觉得非常“着数”。她说,海关实行新规后,代购价格涨上去,她光顾“海外代购”的冲动自然会下降。
奶粉是境内人士常见的委托海外代购品种,由于此次的海关新政只涉及邮寄,并不涉及港澳过境人员的行李物品,不少以香港澳门作为代购点的网店卖家均称影响不大,但直接从新西兰、澳洲等地代购奶粉的话,可能也将面临涨价。
进出境个人邮递新政
■原来规定对寄自港澳地区的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为400元以下的免征税;寄自港澳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500元以下的免征税。从9月1日起,取消对港澳和其它地区的区别管理,不再区分“港澳地区”和“港澳地区以外”,只要物品的应征进口税额在50元(含50元)以下,海关予以免征,超出部分按规定征税。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的限值维持不变,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如果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虽超过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仍可按照个人物品办理手续,不需要以进出口货物形式办理通关手续。(记者姚志德、通讯员徐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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