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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想到我家宝宝看到黑的东西或者害怕的东西就说“怕”,我就在想那个小孩,只比我们大2岁,所以我昨天下午休息回家了,一看到自己的宝宝,就心安了!
是的哦,那个妈妈肯定是气急了才会做这样的事,小孩是无辜的,这个妈妈就算自己想不开也不应该带着伢呀,可怜的孩子,看到我都流泪了,作为妈妈肯定都会心疼自己的孩子,那个男人到底做了什么让这个可怜的女人下这么大的决心做出这么可怕的事
据我们这边卖水果的老板说,是有了第三者,电视台为了避免负面新闻,才说的疑似家庭纠纷
jeacy发表于 2014-8-12 22:36 回复 飞扬的歌声 的帖子据我们这边卖水果的老板说,是有了第三者,电视台为了避免负面新闻,才说的疑似家 ...
这下这个男人估计一辈子都会内疚的,老天会收了这些个人的
这应该是那个女人想要的,但是事实上呢?也许日子久了,他还是过自己的生活
可怜
唉!!!
啊?第三者
再怎么样也不能抱着孩子这样做啊…孩子多可怜啊…那得多疼啊!做妈妈的怎么忍心孩子受这个苦?太极端了!我不能接受这样的妈妈!
是吗?我怎么看过电视里做过一个实验,把8-9个月大的宝宝放在离地面1米的桌子上,桌子面是透明玻璃,然后先用布整个蒙起来,让宝宝在上面爬,宝宝爬的很好,然后将一边的布掀开,让宝宝能看到地面,所有的宝宝都不敢往前爬了,这个实验充分说明,很小的宝宝都是对距离和高度有感知的,何况是几岁的宝宝!你让几岁的宝宝从高一点的位置跳下来,一般宝宝都不会跳都怕吧?
无论有任何的理由,都不应该选择结束自己,结束别人的生命。生命应该被尊重,蝼蚁尚且偷生。有了第三者,可以毫不犹豫的选择离婚。爱得深可以,但不用这么疯狂。逝者安息!
这个,我严重不同意。。。。。。。。对同一个事物的认知,个体有很大的差异,不能一概而论。
本帖Z后由 princeadam 于 2014-8-12 23:43 编辑
小孩的头磕在汽车的后视镜上,一半都没了。
女方的父母挺可怜的,老无所依!
楼主要淡定,如果这件事对你有很大的影响,应该尽早跟心理医生聊一下
这个女的比畜生都不如。那个男的伤害了你,关孩子什么事?你直接去报复那个男的撒,没有男的你就活不了?找小三,劈腿是你伤害孩子的理由?离婚不就得了。要死你把孩子送福利院或卖了也好撒,动物都没有杀自己孩子的吧,这种极端的女人只希望下十八层地狱后永不要超生。
我们不是当事人,无法体会她当时的感受和痛苦,也许她是命不由己 心不由己,楼主要是真的有心可怜那个小孩,可以去给小孩烧点玩具和零食
是因为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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