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起早贪黑地拼命干活,个税就扣了近5000元,干活的动力都没了。”一位朋友向笔者“晒”工资条时这样抱怨。
到9月1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将满3周年。对于个税高不高、是否该继续提高起征点这样的话题,一直以来都是大家所热议的。
不妨先来看一组数据。
财政部公布的财政收支情况显示,2014年7月份,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538亿元,同比增长9%。同时,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4069.47亿元,同比增长12.1%,比上年同期增速上升了1.1个百分点。分项目看,工资薪金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同比分别增长18.5%、19%和4.8%。
再来看看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前几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2011年9月,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450.96亿元,增长27.2%。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当月增幅比前几个月略有回落,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少收入的影响还没有全部显现,究其原因,是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应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9月份入库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大部分为8月份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款;从9月1日起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后,9月份应纳税款大部分于10月15日前入库,相应地从10月份起,个人所得税增幅会明显回落。
数据显示,2011年10月,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352.37亿元,同比减少11亿元,下降3.1%。从环比看,10月份个人所得税比9月份减少99亿元,环比下降22%;与8月份相比,收入相应减少130亿元左右。
但是,如果拿今年7月份的数据与2011年10月份的数据做比较,个人所得税收入还是增长了不少。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从笔者接触到的情况来看,目前抱怨Z多的还是夹在中间的“夹心层”。
以笔者的那位朋友为例,就是典型的“夹心层”:收入不算高,缴纳的个税并不少。用他的话说,虽然单位发的是12个月的工资,实际拿到手的也就是10个月或者9个月的工资,因为有相当于两个月甚至三个月的工资缴纳了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