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 昨天,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从今年10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污染排放机动车(“黄标车”)在本市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通行,违者记3分、罚款200元,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暂不受禁行管制措施的影响。交管部门介绍,此次禁行的对象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是指未装用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发动机的汽油车或未装用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发动机的柴油车,包括三种情况:
1、经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核发了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即为“黄标车”。
2、经环保定期检验不合格,不能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即为“超标车”。其车辆身份是“黄标车”,但因排放超标不能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3、未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即为“无标车”。其车辆身份是“黄标车”,但因未到年检周期,未进行环保定期检验;或在年检时未参加环保定期检验,未申领环保标志。
本市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其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可登录市环保部门官方网站(http://www.whepb.gov.cn/),可查询和获知车辆是否为“黄标车”。对于部分车况较好、残值较高、排放稳定达标的国Ⅱ标准的柴油车,本着自愿、自主选择的原则,通过加装排气后处理系统使其符合我市机动车环保要求,可换发绿色环保标志。
昨天,交管部门表示,目前已将全市的“黄标车”全部录入至交通电子卡口的系统之中,倘若有黄标车经过三环线以内的卡口,卡口就会自动拍摄并录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也将上路执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