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一个普通武汉市民关于公交车地铁上越来越多的广告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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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普通的武汉市民,一个上班族,每天出行都离不开公共交通,然后随着城市发展,我每天出门看得Z多的不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爱护环境人人有责,而是XX楼盘,XX电器,真犹如电视剧描绘的旧时街头,那随处可见的牛皮膏药、大力丸的招贴!而商业广告Z为集中的就是公交车,地铁,轮渡。对于无孔不入的城市户外商业广告特别是公交设施广告,作为一个有主人翁意识的武汉人我有话要说。

一、公共(交通)设施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1.即便是Z新的于2014年5月发布的《武汉市城市公交广告发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只有对公交车轮渡的相关规定,未对地铁及相关公共交通设施内的(商业)广告行为进行规范!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咱们在法制法规上的滞后,打仗是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而为城市发展保驾护航的则是法制法规啊!

2.规定较为宽松,规定的法治精神仅体现了以安全行驶角度的Z低要求,而对于市民和乘客没有足够的关怀。比如上下班高峰时段内是否应该禁止发布音频视频类商业广告,上班族工作一天疲累不堪还要在回家路上忍受喋喋不休的广告影像的滋润。正是从这些细处才能体现ZF对市民的关怀,也体现了人性化的法治精神!

二、法律法规执行不利

1.对于落实法律法规的执行没有相应的规范制度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力度没有说明。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只看到一个条条框框在那摆着,而对于这些规则制度的由谁执行,怎么执行,市民不得而知,也就造成了对于违规现象投诉无门的困惑。对于没有严格执法的,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制度以保障法律法规的严格和规范的执行。

2.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似乎没有相关的惩处制度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不达标的公交车在路上大摇大摆的运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问题依旧长期没有改变。是不是对于不达标的公交设施相关责任人或机构没有惩处制度

3.对于法律法规的监督机制做得不够

公交车轮渡客船的玻璃窗禁止发布广告”你造吗?个人觉得在公共交通设施的显著位置应该张贴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这样能让全民进行监督,同时体现了人人参与的法治精神。

诚然,商业广告能够为企业发展带来积极作用,但是如果我们的公共设施过分体现商业利益而忽视更为广泛的大众群体利益,是不是有些不妥呢?

当下我们ZF提倡创造法治国家!

而真正的法治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ZF、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它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这样的能接受吗?没问题

这样的也能接受?压一咬忍了,只是坐中间的只能玩手机了

这样的还能接受?外面是好看,估计里面已经伸手不见五指了吧?睡觉算了

本帖Z后由 Davidoff 于 2014-12-5 17: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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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utterfly 初中二年级

公交集团,地铁集团是自负盈亏的法人个体,别个在对你提供承诺的服务外,不承担其他责任,别个有权在自己所拥有的公司财物里面自己处置

舊я時光 博士二年级

昨天是第一个宪法日。一位法官宣誓: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呵呵。说中国是法治国家。谁信

Davidoff 超级意粉
GuildWars

法治体现的不仅仅是所有制关系,物权关系,还有社会关系。不是说这东西是谁的谁就拥有该东西的一切权力

就如果你有一把刀,刀的所有权的确是你的,但你不能把你的刀放进别人的身体里

Davidoff 超级意粉
舊я時光

作为普通市民不要放弃自己的权利这是某些人Z希望看到的

xing121754 禁止发言

内容被自动屏蔽

8utterfly 初中二年级
Davidoff发表于 2014-12-5 15:39 回复 GuildWars 的帖子法治体现的不仅仅是所有制关系,物权关系,还有社会关系。不是说这东西是谁的谁就拥 ...

你用刀捅到别人身上,你侵犯了别人的权利

但我不明白,他弄广告侵犯了你什么权利?

另外,如你说 的,这东西是谁的谁就拥有该东西的一切权力,那么你认为你家别人可以随随便便的进去吃饭洗澡睡觉吗?

无知也要有个限度

Davidoff 超级意粉
GuildWars

那你觉得在公共场所跳广场舞的大妈侵犯了谁的权利

这样说吧

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应该遵循有利于更大群体利益的原则

比如一群大妈跳广场舞影响了周围居民的安宁

相比大妈,周围居民是更大群体的利益者

所以大妈不应该噪音扰民

而商业广告的利益体是某个企业,而被广告的人乘客显然是更大的利益群体。

小众利益付出大众利益

另一方面,从城市文明道德规范上讲,公共设施包括公共交通社会的文明规范也体现了城市的文明规范

试想一下公共场所的商业广告行为如果不限制,那么有朝一日连公共厕所都贴满了商业广告,你觉得这样的城市能算得上文明城市吗?

8utterfly 初中二年级
Davidoff发表于 2014-12-5 16:04 回复 GuildWars 的帖子那你觉得在公共场所跳广场舞的大妈侵犯了谁的权利

我就问你,广告侵犯了你什么权利

应似飞鸿踏雪泥 硕士二年级

广告不碍事啊,非得看人家公交地铁亏死才甘心啊

wuhanfengfei 超级意粉

公共交通就避免不了广告,你步行或者骑自行车在路上那公交车的车身上也全是广告。这几年起码报站的时候没广告了,几年前都是什么爱*眼科,北大*鸟,*军医院提醒您**站到了。

Davidoff 超级意粉
GuildWars

首先,我乘坐交通公具是有偿的是消费者。

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可以参见我国消法

具体到现实有时有些公交上的电视广告音量比报站名的音量还大,乘客有时会误站

一些公交上的广告覆盖这个后车厢,遮挡住玻璃,这样会影响安全,以前6字头的公交车很多都是这样,现在看得少了

公交车玻璃受阻挡也会带来安全隐患,前两年因为公交失火在这方面得到重视

还有就是车座位上也严禁贴广告,前几年问题很突出,后来也被规范了

你觉得这些广告侵权了吗?如果没有为什么会有规定禁止这些行为?

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去限制我相信,座位上的广告,不但不会消失,甚至连车顶上都有可能会贴上广告!

另外,作为消费者有获得更好服务的权利,但是我们看到地铁上的广告越来越多,这是一个不好的势头,我花钱了还让我去看广告,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合理,至于侵犯什么权利,也许现在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具体规定,但它的不合理性就在那明摆着

Jude丶Law 硕士二年级

朝鲜的地铁...都是金家的画像..那还看到不爽些...

Davidoff 超级意粉
hanfengwhu

不是不让贴广告,而是要规范,而且不要让广告越来越多。

我记得地铁出来一段时间内车厢内都是没有贴广告的,现在车窗上面都贴了广告

不希望以后车厢内到处是广告,刚开始也许还能讨个新鲜,但是时间长了就是一种视觉污染

其实这些广告哪有人看撒,都是被迫看到,也没有实际作用,就是一种疲劳式轰炸

不希望成了这样甚至更严重

本帖Z后由 Davidoff 于 2014-12-5 16:34 编辑

8utterfly 初中二年级
Davidoff发表于 2014-12-5 16:22 回复 GuildWars 的帖子首先,我乘坐交通公具是有偿的是消费者。

这真是冒得话找话说,你认为那么13米长的公交车,车上都是人,公交司机能透过后车玻璃看后面?

有人纵火,那玻璃上贴个纸阻挡你什么了?那是因为公交车为了密封性,把窗户都锁死的原因

如果你所谓的权利就是这些冒得油盐的话,我看不用和你辩什么了

不要觉得丢了2块钱,你就是爷,就什么都要听你的

Davidoff 超级意粉
GuildWars

我可没说自己是爷不想看广告就是想当爷?

玻璃窗上贴广告会影响视野,乘客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外界也看不见车内的情况,一旦发生事故,危急时刻情况很复杂,很多平时不觉得有问题的东西在那时也许就成了生死的界限。

本帖Z后由 Davidoff 于 2014-12-5 16:40 编辑

宝贝快乐008 小学六年级

哎,楼上两位别争了,其实这就是一些个人看法,说出来也就是过过嘴瘾,人家地铁公交公司才不会因为你不喜欢广告而不做呢,不过话说回来,我对广告倒不是很反感,调节调节视线嘛

伊里奇 高中三年级

真尼玛屁事多,地铁公司明显靠广告费拉赞助的。

雾雨晨风 高中二年级

没广告车费可能就要收五元了

披星戴月仆仆 初中二年级

广告很正常啊,人家的广告都外包出去了,不喜欢不看不就好了,矫情了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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