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郡貓发表于 2014-12-17 12:45 回复lakeman的帖子 http://hb.ifeng.com/news/fygc/detail_2014_09/02/2861046_0.shtml
跟你较个真咧。新闻是今年9月2日的。
市府通过了新修改的收费办法。但还冒报请人大审议通过。市人大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
就是说这个办法的执行方定义不清晰。而且也没有表明罚款的去向。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要进入财政这个口子的,属于非税收性收入。
所有的收费标准必须经过市、省物价局报批后才能执行。
而且罚款的上限必须有法律依据。
其次,你所给文中指出武汉市目前已经有120万辆装了ETC,但现在登记的已经超过190万辆了,就是有36%的还冒装。
就是说有三分之一的人还冒装。
去年平均每辆车给路桥贡献了83元。
这就是为什么路桥的人要上路拦车了,钱不够用撒。
而且装ETC本身就是自愿行为,不能强制安装。
只有安装了ETC才受办法约束,不装的话,是没有法律依据要强行安装。不装ETC要进行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我不走六桥一隧,当然不需要安装ETC。
这就是为什么ETC都是免费安装,装了之后再收你的钱。你相信天下有免费的午餐么?
再谈罚款的额度。
当你的钱被偷了后,去报案,JC会问你被偷了多少,如果你说才偷了950元,
对不起,JC是不会立案的,因为盗窃案的起步价是1000元人民币,
涉案金额不到1000元是不会立案调查的。这个是有明确的饿法律规定的。
手机被偷的人不计其数,有几个是通过报案后找回的?现在随便一部智能手机都是上千元,更何况高大上的苹果。
盗窃案属于刑事犯罪。
欠债还钱。这个属于民事纠纷。
处理民事纠纷的原则是先协调,协调不成才写状子上庭。
标的金额不足的,法庭将不予受理。
不信的话,你写个状子状告我欠你1000元不还,看法庭受理不。
关于滞纳金。
所有的合同约定中,都有滞纳金这一条,但无一例外都会写明,滞纳金上限不超过本金的多少,Z高不会超过本金的额度。
新的办法中,只强调了罚款加倍,新办法的执行日期,并没有予以确定,同时也没有对滞纳金进行表述。
新办法对外籍车辆的管理,明紧暗松。
过去是由省高管局代收,和ETC分成。
现在完全由ETC自己来收。进出武汉的所有高速都由省高管局管辖,
市一级的企业--路桥公司想在别人的地盘上分一杯羹,不上供,容易么?
而且他也无权阻拦ETC欠费车辆上高速通行。那不是挡了省高速的财路么?
新建11个收费站来对付欠费的外籍车辆,无论从人力物力上来讲,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省里的地盘,岂容你市里插手?想建个收费站就建?
根据新的办法,对外籍车辆的ETC征收办法,可操作性不强。只有原则,就是必须收钱。
收几多算几多,收不到的也只能拉倒。
就我个人而言,我只走免费的桥,ETC账户金额为零。
本帖Z后由 lakeman 于 2014-12-18 00:13 编辑
真的可以吗
拖欠会不会影响个人信用?
YES
这个可以问问路桥部门!
一条小鱼游啊游发表于 2014-12-18 00:21 拖欠会不会影响个人信用?
个人信用是由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管辖。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隶属人民银行总行管理。
武汉市ZF对金融系统是没有管辖权的。
所谓个人征信和ETC挂钩,不过是路桥公司的一厢情愿。
人民银行和湖北省银监局都没有就ETC和个人征信系统挂钩表过态。
有谁见过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
银行的系统难道是菜园子门?会让路桥的人随便进?
就连法院的人也冒说欠钱不还的人要进个人征信系统。
欠ETC的钱能欠几多咧?路桥的人连从你的银行账户直接扣钱的权力都没有,还谈个人征信系统。
你就是欠钱不还,也是法院的人来执行。
欠几千元就影响你的个人征信了?
你的信用度也太低了吧。
本帖Z后由 lakeman 于 2014-12-18 01:12 编辑
这下放心了,钱用完了就摘下来。
查到请去喝茶
喝咖啡也不怕。
又漲姿勢了.那麼問題來了.現在起不交路橋費了.以後賣車過戶腫麼辦?把etc摳下來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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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11月1日起,ETC缴费纳入征信系统么?
恩恩
柴郡貓发表于 2014-12-18 15:15 回复lakeman的帖子 又漲姿勢了.那麼問題來了.現在起不交路橋費了.以後賣車過戶腫麼辦?把etc摳下來再辦?
车子卖到外地去,黄石咸宁鄂州都可以 ,就不存在etc的问题啦!
没罚款,没滞纳金。当时早晨九点钟,交警拦的,鬼晓得是跟路桥一起的。逼着我刷了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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