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挺着8个月的大肚子嘴馋吃良品铺子的零食,惊现疑似虫子的异物!在维权的过程中,还遭遇了种种不公正待遇!我想问问良品铺子这样的食品企业,难道食品安全问题对于你们来说就是一笔员工以个人名义解决的讨价还价的生意么?!有兴趣的朋友请往下看,觉得习以为常的朋友看一眼照片就别往下翻了。
粒粒皆珍品?! 1月4日晚上,我老婆嘴馋偷吃零食,由于怀孕8个月了,肚子里的小家伙在晚上总顶着我老婆的胃部,所以吃零食也很慢。上图的这个玩意,是在她吃了两条小鱼后惊现的!这么恶心的东西导致我老婆当场就吐了老半天!发生这种事情任谁第一反应就是去理论去索赔吧!而且证据确凿,应该也没什么好纠结的撒。
1月5日是万恶的星期一,我去上班就不能到现场了,我老亲娘和老婆俩人去到了良品铺子汉口城市广场店。万万没想到,店员看了一眼这个东西就丢在一边了,没有关切、没有紧张,首先表示这是不是虫子她也不知道,如果我们觉得这食品有问题可以给我们换一包……换一包?!如此冷漠、敷衍的态度令人心寒!在我们的要求下,该店员终于给上级打电话反映了这件事。在挂断电话之后,该店员突然开始对问题食品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前后两次在我们已经将问题食品收回的情况下又拿过去左看右看。Z后给出了第二个处理意见:按原价的十倍赔偿(即20元),如果我妻子觉得身体不适可自行去医院检查,若检查出有问题并能证明确由其食品导致的,将承担责任,若没有问题,检查费用由我们自己承担。至于我们提出的由于食用了问题食品才导致不得不去做身体检查的看法,对方也不予理会。面对对方毫无人情味的态度,事情的矛盾似乎不是那么容易解决了,此时我们只能找职能部门寻求维权帮助了。可就在我妻子坐在店内打电话到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这十分钟内,发生了更让人愤怒的事情!打电话时我妻子将装有问题食品的塑料袋和随身的包包一起放在身旁,可是打完电话后发现问题食品竟然不翼而飞!随后店员居然承认是自己将那个塑料袋放入了其他顾客的购物袋中!还叫我妻子不要生气,生气会影响胎儿!
在职能部门的唐姓工作人员抵到后,该店员也承认了是自己将证据处理掉了。工作人员在看了我们出示的照片后(之前并未告诉店员我们拍照留证了),要求良品铺子的管理人员到场,对方却回复一个人都来不了,Z后三方约定第二天上午到食品药品监督局协商解决。
当晚,一名自称良品铺子区域经理的人发来短信如下。
我有理由相信对方区域经理是在知道证据已被销毁的情况下发来的短信,却还提出我们自己送检问题食品的方案。方案二的补偿也是个人名义,良品铺子卖的东西有问题,我只想找良品铺子索赔,也应由良品铺子来承担责任。至于事后公司内如何处理责任人那就是公司管理的事情了。可是如今个人名义的补偿以及之前的种种行为,完完全全反映了这家企业把食品安全问题视作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小事!事已至此,我们期望的结果已由之前的索要赔偿转变为良品铺子对待我们的正确态度了。如果得到金钱赔偿的代价是接受对方企业毫无诚意的态度,这个赔偿我们是不会要的。更何况,个人名义的赔偿名不正言不顺,拿到手上反而还会让我们对该区域经理怀有愧疚。
1月6日上午,我妻子至食药监督局与工作人员以及前一晚发短信的区域经理协商解决意见。时至此时,良品铺子的管理人员在面对之前的证据照片时的态度居然还是“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虫子”!直到工作人员说“照片已经明摆着了,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还说什么不知道”,对方才停止了这种说法,开始协商处理办法。协商到Z后,该区域经理提出个人再加300元,一共500元作为赔偿。
就像之前所说的,对方提出个人名义的赔偿,这种赔偿说得好像是我们做错了什么事情还害得别人个人出钱一样!这明明是良品铺子这个企业有问题,出了问题还不承担责任!没有道歉,还各种推卸。这样的企业总是觉得消费者发现食品问题就是来找他们讹钱的,却不想想食品问题是多么严重的问题!对于他们的领导来说,这或许就是个小投诉,见得多了。先让店员找机会销毁证据,再交给经理出几百块钱打发了算了,不过是小事化了。但是就是食品安全出问题时的成本太低,代价太小,他们永远不会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真空包装的食品有异物,而且明显就是虫,这样的问题不严重么?!生虫的食品,有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将虫包装进了食品,更有可能是原材料中就含有虫卵!这样的虫卵一部分在食品中孵化生虫,另一部分则直接被食入人体!如此可怕、恶心的事情,Z终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只是个人出钱买平安?我要的是这家企业能站出来承担责任,而不是任何个人的赔偿!
事后不久湖北卫视的记者表示想采访我妻子,不过后来因为证据已被销毁而不了了之。不过我的看法是,现在这件事情的重点根本就不是纠结食品里到底是什么,而是这样一个由湖北发展至覆盖周边省份的大型食品企业,在处理一个食品中的异物时表现出的逃避、推卸、毁证、无道歉、个人名义赔偿这些种种行为和态度,实在是幼稚和令人愤怒。
现在这个社会往往很难寻求公正,或许我坚持曝光这等小事,在网络上也只会石沉大海,也只会验证食品企业冷漠态度的正确性。Z后钱也拿不到,正视的态度也没有。可能还会得到一句“早把500块钱拿了不就没事了”的嘲讽。但还是希望能有多一点点的人能看到这则事件,能在以后遇到食品安全问题维权的时候多挣扎一下,让对方再多付出一点代价。可能会有那么一天食品企业能把食品安全视作不敢触碰的雷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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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新动态!谁说坚持也不会得到结果?
1月10日晚,在得意上受到好多朋友的鼓励,让我觉得维权还是有作用的!为了增加事情的影响力,我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详细反映了事情的经过。在挂掉电话不到10分钟的时间内,之前的区域经理主动打电话给我(应该是市长热线的作用,对方已经4天没联系我了,没道理突然在一个星期六晚上八点联系我吧!),她说:我尽我Z大的能力申请了赔偿,金额是800元。我则再三确定此赔款是谁以什么名义对我做出的赔偿。对方承认这是良品铺子为问题食品事件对我造成的损失作出的赔偿。我要求对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对方也答应了。只是表示需要时间申请公章。
本人打算星期一打电话给对方,确定申请公章的时间。届时会继续报道这件事情。希望大家保持关注!
坚持维权,一定能给良品铺子这样对待食品安全问题抱有侥幸心理的企业敲响警钟!!!!!
本帖Z后由 jusky 于 2015-1-12 09:29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