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王小姐在2013年1月1日报名考驾照,但是没想到考了科目一之后就一拖再拖,Z后导致过了考试的期限,只能重新再报名参加考试。学车可别太任性,不要以为想什么时候考就什么时候考,过期了可得从头再来哦。
超过期限没考完
学员信息会被系统注销
王小姐的情况并不是个案,记者走访了几家驾校,驾校的负责人表示,学车考驾照是有期限的,不能拖太久。学员报名时这些信息都会在合同中体现,但有的学员不当回事,即使驾校催促也不起作用。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让学员重新报名再考,学费也得重新交。
“确实有时间限定,不管考到哪一关,过期了都要从头考。”汉马驾校总教练辛志辉说,具体规定以2013年1月1日为界,2013年1月1日前报名的,通过科目一考试后,两年内要考完其他项目,拿到驾照;2013年1月1日以后报名的,通过科目一考试后,三年内要考完其他项目,拿到驾照。一旦超过期限,学员的考试信息就会被系统注销,必须从头再来。
因为王小姐是2013年1月1日前报名的,所以她应该在通过科目一考试后,两年内完成其他项目的考试。“我们有个学员差点重考。”鑫鹭达驾校纪总经理说,幸好那个学员在到期的Z后那个月顺利通过了考试。
另外,还有一种情形要提醒学员: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不能超过5次(每次考试可以考两趟,第一趟没有过,还可以当场考第二趟),一旦超过5次,学员的考试信息同样会被考试系统取消,要重新报名。
没有按期考试
根据2013年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公安部123号令),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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