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局2017年12月28日公布的生育保险新政,符合生育保险享受条件的首次生育登记可自己在网上申请,不用再准备各种资料和表格去社保局了,后期的生育津贴还是得提供资料给单位经办人办理。官方文件截图:
备注:个人编号就是个人社保账号,不清楚的可以问单位人事部。新版生育登记表中晚期产检和生产的医院只要是武汉市中心城区的定点医院就可以使用,不限定哪一个医院,首次产检还是只能在市妇幼或区妇幼才可以报销。新版表格社保官网上没有,如果需要可以在376楼下载。
备注:生育津贴表6此项报销是在员工休完产假之后的次月办理。
三、《武汉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登记申请表》表3 填写样本
备注:此表3是需要在武汉市外生产的人员才用填写,填写后拿到外地生产医院及社保中心盖章。
备注:此表7是指男方有生育保险且不中断的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而其配偶女方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可填写此表报销生产费用。
男职工报销
女职工报销
附:生育险可以报销的以下三部份项目和金额
1、产期三次
首次产检:凭《生育就医登记表》到市(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首次产检,首检费用185元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中晚期产检:职工在自己选定的产检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中晚期产检费515元由医院垫付,超515元后自费;
2、分娩医疗费
(1)顺产。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1800元、二级医院1500元、一级医院13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6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4)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350元、一级医院11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740元、一级医院6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330元、一级医院29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
(请注意:政策更新,2018年8月1日以后生产的按此标准计算) 女方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当月所在参保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男方护理假津贴=男职工所在参保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护理假天数。
附: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或护理假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举例说明:1、如生产前一个月生育保险的缴纳基数为目前武汉市生育险2016年7月起Z低缴纳基数2824.9元,那么报销下来的生育津贴则为:
(1)女方生育津贴如果是顺产:128天×(2824.9÷30天) =12052.9元
难产(剖腹产):143天×(2824.9÷30天) =13465.36元
(2)人工流产津贴补助(不满12周):30天×(2824.9÷30天)=2824.9元
(3)男方护理假津贴:15天×(2824.9÷30天)=1412.45元
2、如生产前一个月生育保险的缴纳基数为目前武汉市生育险2017年7月起Z低缴纳基数3093.3元,那么报销下来的生育津贴则为:
(1)女方生育津贴如果是顺产:128天×(3093.3÷30天) =13198.08元
难产(剖腹产):143天×(3093.3÷30天) =14744.73元
(2)人工流产津贴补助(不满12周):30天×(3093.3÷30天)=3093.3元
(3)男方护理假津贴:15天×(3093.3÷30天)=1546.65元
以上报销标准以国家每年调整的实际政策为主,仅供参考!
生育保险登记报销所要的资料可以参考此贴:武汉生育保险可报销的项目及金额/武汉生育保险办理所要资料分享(201802更新)
http://www.deyi.com/thread-5420618-1-1.html
PS:因找楼主要以下两样生育表格的比较多,故上传表格至此贴,需要的可自行下载~
本帖Z后由 yueyaer2011 于 2018-11-27 12:0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