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车友
迷子 高中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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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lhacker 大学四年级

我只问你一句,行人闯红灯多还是机动车多?连Z基本的禁令标志都不遵守还谈什么守规矩。

ouz 大学二年级

教会行人正确过马路和开车礼让行人这俩并不矛盾,有时候确实不是不想让行人,而是太突然了!谁愿意撞人?那种过马路不看车的,把脑袋栓别人裤腰带上的人,真是害人害己!别跟我提交规!说得好像占理了就能拥有金刚不坏之身似的,到时候碰到一新手司机,被撞了挨疼的可是自己!自己的命重要还是法规重要?

soulhacker 大学四年级

再一个,其实行人还好,速度慢,机动性差,非常容易判断和避让,我基本上从来没有和行人怄过气,真正可怕的是电动车,速度快,机动性强,行踪诡异,神出鬼没,无视一切红绿灯无视一切机动车,没出事,他是无敌的坦克,出了事,往地下一躺就是马勒隔壁的弱者鼻涕虫。

本帖Z后由 soulhacker 于 2015-5-28 18:19 编辑

ouz 大学二年级
武安君发表于 2015-5-28 12:48 不用这么悲观,你去杭州看看,绝对和谐,哪怕已经变了灯,车也还是老老实实等你过去,没有抢的,没有按喇叭 ...

和谐是以罚款为后盾的。。。杭州罚得重而已,其实国内交规不说恶法吧,至少离先进国家滞后几十年没问题。

拍洋画 超级意粉
soulhacker

很多司机不知道行人过马路的通行权是大于车辆的行使权的,这种情况我是不是也可以说:“连Z基本的交规都不遵守还谈什么守规矩。”

拍洋画 超级意粉
ouz

我也觉得开车礼让行人和行人正确过马路并不矛盾,问题是现在大部分的司机觉得行人是在马路上乱串,反而忘记了作为驾驶者在道路上需要遵守的礼让行人的规则。

行人过马路不看车,肯定是对自己不负责,但是你觉得开车不礼让行人就是对自己负责了吗?

soulhacker 大学四年级
拍洋画发表于 2015-5-28 18:25 回复 soulhacker 的帖子很多司机不知道行人过马路的通行权是大于车辆的行使权的,这种情况我是不是也可以 ...

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行人有绝对路权,有信号灯的,行人也要遵守!

你说的是司机Z不遵守交规,我就想问你一下,Z基本的交规,不闯红灯。你说是闯红灯的机动车多还是行人多?不东扯西拉,没意思。

拍洋画 超级意粉
soulhacker

为什么说开车的司机Z不遵守交规了?因为行人即使闯了红灯,他是知道自己犯错了的;

但是开车的司机不一样,他们压根都不知道自己犯错了,或者明知道知道犯错了还大言不惭的说行人在路上乱串、行人违规。

这种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事情还不能证明司机是Z不遵守交规的吗?

ouz 大学二年级
拍洋画发表于 2015-5-28 18:28 回复 ouz 的帖子我也觉得开车礼让行人和行人正确过马路并不矛盾,问题是现在大部分的司机觉得行人是在马路 ...

我觉得你对道交法的理解有问题,规定机动车应该避让行人不代表这时候行人没责任,如果是从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地方横穿马路等行为,33楼已经举出了道交法里面的规定:“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难道你认为法律会自相矛盾?如果不矛盾,只能说在这种时候出事,双方均有责任,看具体情况而定。

violet_sting 高中一年级

你说这么多的前提是法律是正确的,那么你一定相信现在专家的话了。专家说自行车的污染大于汽车,这样自行车应该不让上路

作为开车的来讲,确实应该让行人,这是一个礼貌问题,路上看到行人我基本都会让。我只是觉得把法律引用出来就没必要了。法律说人人平等,这个有多少人相信。

文明确实是靠大家共建。

本帖Z后由 violet_sting 于 2015-5-28 19:04 编辑

拍洋画 超级意粉
soulhacker

关于电动车,只能说武汉ZF是吃SI的,不作为,懒作为。

拍洋画 超级意粉
ouz

把道交法的第47和第62条拿到一起看,你觉得这是法律的自相矛盾吗?我不这么认为。

首先,行人确保安全的前提是车辆避让,如果车辆不避让,那么行人永远无法确认安全,并横过道路。那么只有先让车辆避让了,才让保证行人横过道路的安全。这是有因果关系的。

其次,如果行人和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事故了,我认为是车辆的全责。

ouz 大学二年级
拍洋画发表于 2015-5-28 18:47 回复 ouz 的帖子把道交法的第47和第62条拿到一起看,你觉得这是法律的自相矛盾吗?我不这么认为。

照你这么说,碰瓷也算正当路权!遇到碰瓷的,必须避让!行人碰瓷一律算机动车全责!!

拍洋画 超级意粉
ouz

不啊,关于这一条,同样在道交法里面有规定。(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上面解读的话,如果车辆不减速,那车辆和行人发生的事故,车辆必然有责任;如果车辆减速了,并且能证明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的,就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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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olet_sting

首先,没有必要质疑法律的正确性。即使我们知道这个社会很现实、很残酷、很黑暗,法律并不能完全的保证人人平等,但是中国正处在从人治社会转变成法制社会的进程中,除了相信法律,我们平头老百姓还能相信什么吗?

其次,开车的人让行人,这真不仅仅是个礼貌问题,在本帖里面,这是个法律法规的问题。

第三,为什么说大部分司机不遵守交规,就是因为他们认为车让人是个礼貌问题,认为车辆的道路通行权大于行人。这是颠倒黑白啊。

本帖Z后由 拍洋画 于 2015-5-28 20:05 编辑

一休一休 高中三年级

科目三练车的时候,擦车而过的电动车男一对男二说:车子不敢擂我们的。转头他们在车流中横穿。真是不晓得哪来的自信啊电动车主才是Z厉害的。

拍洋画 超级意粉
MENGTING.

电动车哪是车子撒,那是低空飞行的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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