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武汉市东湖通道隧道段纳入全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征收范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5-08-07
东湖通道为武汉市武昌大东湖地区的重点道路交通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东湖风景区总体规划(修编)(2009-2025年)》确定的主要过境交通通道之一,为加快东湖通道的建设,市路桥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武汉市东湖通道隧道段纳入全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征收范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如有修改意见,均可登录武汉市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www.whetc.org.cn)中的“联系我们”→“用户留言”栏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6日。
2015年8月7日
武汉市东湖通道隧道段纳入全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征收范围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缓解我市大东湖片区交通压力,完善我市交通网络、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保障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根据省ZF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东湖通道起于二环线水东段主线高架桥(红庙立交),止于喻家湖路(喻家山北路路口),横贯东湖风景名胜区,线路由红庙立交接线段、东湖隧道段、团山路地面段、团山隧道段与喻家湖路地面段组成,全长约11公里,其中东湖隧道长7公里。通道建成后光谷至汉口中心城区的车程将缩短至30分钟。
东湖通道项目总投资为78.38亿元。其中东湖隧道段总投资约为63亿元。该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由BT投融资人中建三局投资建设,建成后由武汉地产集团及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武汉市ZF回购,全部回购资金均由国内银行贷款解决,并列入武汉市地方ZF债务。建成后,由市城市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公室纳入全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征收范围,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经市财政局核准后拨付给原委托的贷款主体偿还。
二、征收通行费法律依据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集资款”的规定,征收机动车通行费。
三、纳入收费的项目
四、征收方式、征收对象及征收主体
采用ETC方式对通行的机动车征收通行费,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具体负责通行费的征收工作。
五、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
待省人民ZF批准东湖通道东湖隧道段纳入全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征收范围后,以东湖通道东湖隧道段为基础,综合考虑贷款投资偿还、通行流量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以财政、物价部门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