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定:助人者不用自证清白!】深圳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新规,助人者不用自证清白,举证责任由被救助人担负。如被救助人无法举证,将要承担相关费用。如查实是诬陷,要向救助人道歉和赔偿损失,严重的将被追究刑责。
这个必须赞一个!
【深圳规定:助人者不用自证清白!】深圳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新规,助人者不用自证清白,举证责任由被救助人担负。如被救助人无法举证,将要承担相关费用。如查实是诬陷,要向救助人道歉和赔偿损失,严重的将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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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这样
必须是这样好吧。
这才是以人为本。
生命为大。不然,寒了整个社会的功德心。
那些讹诈的老鬼,是该给点颜色他们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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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来
赞,这样才敢上去救人了
谁主张,谁举证,这不是基本法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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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好,要不以后完全没人敢扶了
这要立法,尼玛这个年代抚不起。
2013年就立了,现在执行的么样??
然並卵.
2013年。。可是这俩年的帮扶被害还少?还有,楼主发的是地方规定
对呀
这个很好 干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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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就是文明倒退
全国都这样搞才行,要不然做好事还没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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