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已经做的到位了,后续的你让他们起诉呗
我觉得你已经做的到位了,后续的你让他们起诉呗
别听你老公的, 三步一原则就是扯淡.
LZ作的是对的,不管是不是你的责任,你主动承担,并看望伤者,这是对那个孩子和她们家人极大的尊重。这是值得敬佩的品质。她们家人虽然后续跟你谈检查费用,你很恼火,这也是一种无奈。
我个人觉得这些费用,保险公司的三责正好可以发挥效力。而且也符合当下车让人的国情。
所以,LZ的做法是对的。庆幸孩子没有大碍,消磨得只是一点金钱和精力。事情过于以后,你会为你的主动承担的行为而宽慰,不会觉得愧疚什么。
等着起诉呗,三不一没有。人伤必须三不一没有,不然就是蹭鼻子上脸,无底洞。
不过1000以下无所谓,反正不管怎么处理,1000跑不了
你把道交法仔细看看,道交法里面明确规定行人过马路应该人行横道。
只不过国内为了解决问题,把一碗都丢给车主了。国外的解决方式是,行人横穿马路,行人全责,所以国外交通状况好,各负其责
道交法有规定,有斑马线、有指示灯的走斑马线、看指示灯。从LZ的描述来看,并没有看到有斑马线和指示灯。所以,车辆应该避让行人,这个事故至少是车辆主责甚至全责。
总谈国外,发达国家的开车司机规矩多了,至少知道在LZ这种情况下,十米外就停车让人。
哎,,,
运气不好
仔细看道交法,对行人乱穿马路的约束,具体条款不记得了,要求行人,非机动车过马路应该走人行横道,下车推行。按照正常的思路,行人违法,机动车没有违法,应该行人全责,之前道交法搞笑。
明确一点,在国外,你路口过马路,红灯确实是机动车礼让行人,但是一变绿,马上机动车就加速到限速,行人也很自觉,因为知道这时候交通事故,人死了还要赔车。所以国外这种人伤交通事故少。
因为国内的无厘头判罚,所以行人,非机动车肆无忌惮,反而导致交通事故频发,要是真正的按照责任划分来定责,很快交通事故率就会降低。行人闯红灯,被撞死了还要赔车,你看看会不会还有行人闯红灯
谢谢大家帮忙出谋划策,也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
我信了你的邪,把你的小孩或亲人在人行道上被人撞飞2米多远,医院检查没事,你会放别人走吗?有点人性好不?要我不打死你!要你那点钱我做什么!
撞了一个没有监护人的小孩!都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一档速度,过弯,手骨折,Z后自己搞了7000多,保险赔了6万多。日了狗了真是!
我真的是仔细看了道交法才发的留言,这个帖子里面没有红绿灯、没有斑马线,就是行人横穿马路和机动车行驶的矛盾。中国这样的大国,不可能保证行人要过马路的时候都有红绿灯、都有斑马线,没有斑马线就不能过马路了?交规可没有这样的规定。
现在开车的司机连基本的交规都不清楚,胡乱指责行人违反交规,这就是不懂法、不知法。
我比你运气好点
看不了你的帖子。我也想学点经验。
你开了隐私保护,看不了你的帖子
只要过路口,斑马线都要减速减速减速!!!小孩目前没事不代表没有后遗症!!!第一次去医院垫付是对的,后面交保险公司吧!如果对方通情达理Z好。
请看道交法的第七十五条和第九十条,我觉得这些都是对我们车主有利的。
这次事故中,没有路口,没有斑马线,没有红绿灯
看道交法第四十七条。
说白了,还是经验问题!但是为你的态度点赞!!!你在快车道,目测前方有行人的情况下,紧急刹车把小孩撞出两米外!!!还好是个老人,要是家长在现场,不动手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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