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你看的懂条款一样,学前班老师教你的红灯停绿灯行,不横穿马路都还给老师了?一点社会公德心都没,素质低下的人还以为是。
只能指望你儿子辈能学会社会公德心了,不过有你这样的家长自身做则,随意横穿马路,估计是难了。
我会教下一代走人行横道,从红绿灯路口过马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遵守社会公德,你教下一代随意穿马路,反正车辆撞了是车全责?
就像你看的懂条款一样,学前班老师教你的红灯停绿灯行,不横穿马路都还给老师了?一点社会公德心都没,素质低下的人还以为是。
只能指望你儿子辈能学会社会公德心了,不过有你这样的家长自身做则,随意横穿马路,估计是难了。
我会教下一代走人行横道,从红绿灯路口过马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遵守社会公德,你教下一代随意穿马路,反正车辆撞了是车全责?
文明确实要一步一步推进,只能指望学校老师的教育超过你的负面影响,教你家孩子学会过马路走人行道,不要横穿马路。
现在幼儿园的孩子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这种读过幼儿园的孩子都知道的事情,你不知道?
要是真像你说的那样,要是幼儿园老师教你家孩子,过马路可以随意横穿,你会怎么看这个老师?
从你身上,真的看出,在行人过马路这个事情上,国人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不知道你有没有去过国外,你要是去过那些发达国家,仔细看看别人是怎么过马路的,别人汽车确实避让行人,但是行人有没有横穿马路的?因为,横穿马路被撞死了,是行人全责,所以,到日本这类国家,导游上车就会告诉游客,在日本不像中国,横穿马路被撞死了,是行人责任,还要赔别人的车。
从国民素质较高的国家的法律进程上来看,Z终的立法精神都是行人车辆各行其道,发生交通事故按照过错判罚,行人横穿马路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就是行人的过错。因为不远处就有人行横道,作为行人你就应该从人行道过马路,横穿马路就是你不对。
像你这种理直气壮的认为横穿马路有理的人真是第一次见,真不知道你过马路是不是随意横穿
毕竟人是大事,楼主做的不错,如果是我也会这么做的,不过老天保佑千万不要遇上这种事情。
看来帖子涨了知识,以后开车要注意了,特别是牵着孩子的
我会教育我的儿子走路尽量从斑马线走,为了安全;我也会教育我的儿子开车要避让行人,这是遵纪守法。为什么我在这个帖子里面说这么多?你想过没?
因为以你和LZ为代表的车友们,认为行人只要不是在斑马线上过马路,就是违反交规的;而车辆不避让行人,是理所当然的。
LZ在这次事件中,并没有认识到他自己的错误,他完完全全的认为是行人乱穿马路才造成的事故。
然后,我去过十几个国家,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会这样规定:“行人横穿马路造成的事故,行人全责”,包括中国的法律,也只有说行人闯了红灯或者翻越隔离带,行人明显违规了,才有可能是行人的全责或者主责。
以人为本,是一个国家以及国民素质是否提高的标准之一,在路权这个概念上,尊重生命的安全远比车辆的行驶要重要的多得多。
说到底,这还是个法律问题。在没有信号灯、没有斑马线的道路上,道交法明确规定了,车辆遇到行人过马路不让行、不避让是违规的;而没有说行人横穿马路是违规的。
这就是现行的道交法相对于以前的进步,这就是以人为本思想的落实。
我发这么多,不是怂恿行人去横穿马路,而是指出车友们思想的错误。如果你觉得车友们思想错了,那你以后就尽量改正;如果觉得车友们的思想没错,那请自求多福吧。
谁告诉你是斑马线了,请仔细阅读!
你全责..难缠就让对方起诉,
拜托,不是路口,文中有写双黄线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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