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
新《食品安全法》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和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在现行法律实施近五年迎来了首次修改。新法三易其稿,全文由104条增加到154条,不仅仅是数量上新增50条,对于保留原104条的具体内容也有70%的修改。
新法被称为“史上Z严”,严在何处?
四大亮点,新法“史上Z严”
权威解释称,新法针对现阶段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其严体现在四大亮点——Z全面的过程监控、Z严格的违法处理、Z靠前的风险预估、Z广泛的社会共治。
食品安全从田间到餐桌,链条长、环节多。新法从制度上确立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等各环节实施Z严格的全过程管理,让问题食品无处藏身。
此外,新法还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新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多处体现了严惩重处的原则。
法律规定,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律还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和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Z高处罚金额由现在的10倍罚款提高到30倍。
此外,法律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比如,增设了消费者赔偿首负责任制,增设了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损失3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赔偿。
新法还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的规定,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增设了处罚。
专家解释,风险监管是新法创新之一。新法明确建立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理等制度。要让风险监管能切实监测风险,发现可能问题,使得这些数据成为监管链条上的“信息哨所”与“源头活水”。
在社会共治方面,新法强调合作治理。在合作治理框架中,Z为重要的是发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作用。此外,需真正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媒体等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为此,新法明确了完善有奖举报,完善媒体监督等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
多项突破,回应食品消费热点关切
新法与旧版相比,在老百姓新兴的食品消费领域、在Z关注的热点食品上实现了多个单点的立法突破,更广泛地保护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在互联网时代,网购食品、保健食品交易量越来越大,网购食品所产生的纠纷成为大问题。此前,网购食品安全监管没有明确的法规,新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新法明确规定“网购受到损害,网店和第三方都是涉事主体”。那么,消费者网购的食品有问题,在无法找到经营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不但可以要求赔偿食品本身的价钱,还可以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等费用。
专家解释称,新法使网购各方的法律责任更明确,消费者维权难度降低,可避免被“踢皮球”的尴尬。
近几年,利用剧毒农药、化肥、膨大剂等对蔬菜瓜果进行病虫害防治、催肥,随之带来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令老百姓担忧。
新法明确,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这是现行食品安全法实施6年以来,首次明确提出在蔬菜、瓜果等的生产中禁止使用剧毒农药。此次上升到立法层面,体现了国家对剧毒、高毒农药严厉监管的决心。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新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针对当前许多国产乳粉生产企业存在进口“大包粉”、在国内加工分装的做法,法律特别强调: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同时明确了违反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避免了二次污染、原料调包、掺劣掺假等问题。
此外,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转基因食品,老百姓关系密切的保健食品,新法都有明确的规定。
食品安全监管,没有Z严只有更严
“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大如天。可以说,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监管部门的态度一直非常明确——零容忍。但是,现实是一些利欲熏心者没有退缩,胆大包天之徒没有住手。
权威专家称,这次食品安全法大修,“重典治乱”贯彻始终。种种实实在在的新法条款表明,关系到老百姓食品安全的这部法律,并非只是个吓唬人的“稻草人”,而是要对食品违法“斩尽杀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新法赋予了食品安全治理更多可供选择的政策工具。如建立风险分级管理、食品溯源和召回制度,强化公检法部门与行政监管的协调,鼓励食品安全保险、鼓励更加严格的企业标准等,这使监管更加有效、科学。同时,新法对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执法不严明确了责任追究。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生效,在这之后的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广告等行为,都要按照新法的要求执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称,良法贵在执行,贵在实现;实施执行新法,没有Z严只有更严。要对故意违法者严管重罚,对守法经营者依法予以鼓励和支持,努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