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棒的
我一直没懂这些说车位不够用的人都是住在什么小区里面。。==。。。
本帖Z后由 无妄 于 2015-10-21 09: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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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19831983发表于 2015-10-21 09:28 这个是人防车位,一直都是不能卖的。你看卖的人防车位的合同,都是长期租赁合同。。产权车位不受影响的。而且,不管是人防车位还是产权车位,都是不算在公摊面积里面的。
产权车位现在很少了,基本都是租赁二十年合同,还一二十万!
无妄发表于 2015-10-21 09:23 我一直没懂这些说车位不够用的人都是住在什么小区里面。。==。。。
毕竟人少,停车位规划又多的小区是少数
能落实才行
一缕阳光98发表于 2015-10-21 10:29 能落实才行
大部分地方应该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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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有误。
首先,不能卖的是指计入业主公摊的车位,如路面上划的车位。
未计入公摊的车位所有权归开发商,这个可以卖。
其次,车位所有权归开发商,物业本来就无权买卖,只能收取车位管理费。
人防车位名义上不能买卖,因为产权在人防办。
但因为开发商有使用权,他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也就是长租20年,
以租赁的名义“卖”20年,也不违法。
所以这条新闻毫无新意,也管不住开发商卖车位。
楼上的说的靠谱!
qz19831983发表于 2015-10-21 09:28 这个是人防车位,一直都是不能卖的。你看卖的人防车位的合同,都是长期租赁合同。。产权车位不受影响的。 ...
这位理解正确。
所以先别高兴。
前段时间发改委还鼓励开发商建车位的,怎么可能打击。
坐等以后看小区里来抢车位的,估计会有各种损招出来
高兴得太早
allens发表于 2015-10-21 14:18 这位理解正确。所以先别高兴。前段时间发改委还鼓励开发商建车位的,怎么可能打击。
鼓励建车位,跟鼓励卖车位是两回事吧?
wei30001发表于 2015-10-21 14:25 坐等以后看小区里来抢车位的,估计会有各种损招出来
有可能,坐等撕b
dawndai97发表于 2015-10-21 14:27 高兴得太早
起码有个盼头了
dawndai97发表于 2015-10-21 14:27 高兴得太早
起码有个盼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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