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412号地铁7号线武昌火车站站房屋被征收户,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34号文件精神,我们要求就地还建安置,对于我们合法合理的要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拒绝了我们的要求,所以一直没有达成征收协议。
在没有事先通知和出示强拆书的情况下,2015年12月31日房屋征收办公室派工程队用大型设备将整栋楼拆除。为此我们多次向110报警,还通过合法程序向市长热线、市政府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没有结果,有好心人告诉我们说上级要求我们不要管政府征收拆迁的事情,人民法院也不受理拆迁案件。
在强拆过程中,我们找房屋征收办公室理论,他们说我们跟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了会,清点了你们房屋内的财产,搬出后妥善帮你们保管,这种作为合法吗?2016年新年到来之际,我们的住房就这样没有了,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在法治社会里谁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