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的要价也高了点吧,2000万比较合理
3000万的要价也高了点吧,2000万比较合理
10万确实有点多了。毕竟10万又是40年的价值,用10万乘以(25除以40),也就6.25万,6到7万,这个可能是一个合理的价值
而这个价值就接近大家说的2000W,所以看来,其实2000算是合理价值。如果李女士的线在这个,其实和ZF还是有得谈
看了视频,ZF算是做的很专业了,相反李女士有点瞎扯的感觉。ZF流程手续,合法合规,看来拆迁经验相当丰富了
本帖Z后由 游泳的猫 于 2016-4-22 09:52 编辑
你把房价想少了,我家99年买的这个小区,每平2400元,不知道2001年的价格是多少,不过觉得这个业主买的门面单价好便宜啊,只比住宅高一点,现在新门面的价格普遍比新小区住宅高几倍吧?能在2001年拿出110万的真是土豪,建行的租金也比我想的高得多,我果然是无法了解土豪的世界
坨一坨的爸发表于 2016-04-20 10:20 回复 小石榴 的帖子不按市场价,按租金是吧,我和我老婆的弟弟一人买一个门面,铺子10平米市场价50万,互租,互签合同,合同期限50年,租金一年100万,你拆迁铺子给我2500万!赔偿违约金5000 ...
合同欺诈财产没收,全抓去左脑
jasperalec发表于 2016-4-22 09:59 回复 emsxx 的帖子你把房价想少了,我家99年买的这个小区,每平2400元,不知道2001年的价格是多少,不过觉 ...
是的,而且他的证上写的是住宅,按住宅的价格来赔。。1500真的不少了
欺诈这个属自诉类,我们不告,不管!
商业门面土地使用权40年,并不表示40年之后房屋就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是长期的
市场成交价就跟炒艺术品一样,垃圾也能炒起来。
说得震天响要依法制国,结果自己带头不遵守。
当初这个一楼临街门面当作住宅价格出售,本身就有问题,房主有点背景
此案的关键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房产的真实价值应如何计算,两种计算方法谁更合理的问题,牵扯太多的利益关系。ZF的处理比温州房产问题处理的好,法院的判决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搞不好会和温州事件一起成为楼市泡沫的两大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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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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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的底线是2000万,这就是玩脱了的结果
普天之下 莫非g土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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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那门面年租63万!!请问签合同的人拿了多少回扣!?
好的,我看到的所有门面冇得交税的。
关注后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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