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想开点!
楼主想开点!
真是极品
所以说该立的字据还是得立
这种人没什么好来往的了,要店子当时还给了他3万的钱拿回来,以后是路人
xj379539784发表于 2016-05-05 14:22 因该还是有证据的邻居也可以是证据啊
证据他也可以说是零时转租啊!都做到这一步了灭随莫不要脸的都做的出来滴
西瓜发表于 2016-05-05 14:43 这种人没什么好来往的了,要店子当时还给了他3万的钱拿回来,以后是路人
路人都不如,路人不会突然跑在你背后捅上一刀吧!
想开点,马上是要做妈妈的人了,开心一点,对宝宝才会更好!这个社会本就是“老乡老乡,背后捅一刀”!用一个小店,看清一个小人,值了!
nancy_chang发表于 2016-5-5 12:54 生意不是谁都能做好,他做还是会把生意做没了
赞成!确实有些人是不适合做生意
给钱应该写个收据写个协议的,现在他收回闹翻了只怕不会给转让费了
你去市场闹啊,实际情况跟市场说!一般市场租的位置,你可以直接跟市场签合同。这个就看你找不找的到人了!有人,直接把他t开,跟你们签!
他想把店要回去?给钱!
这其中你们也有问题就是转的时候你们应该把手续搞好,不然口头的算什么事?借你们搞一哈?搞一辈子?
只能说你们连个协议都不搞一个,只能吃闷亏。现在人家不要脸强要,转让费都不想给你们了吧。
钱就可以看出来一个人,极品到处都是
别说友谊~在金钱面前亲情都不堪一击~还是看人吧~有的人就是见不得别个好~不然就嫉妒恨~无语
知人知面不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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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个店认清一个人划算
怪你们自己当初不签个协议啥的,多亲的关系都要白字黑字的写清楚
交给他也搞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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