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咱们老百姓的楚天都市报怎么说!!!
今天,9月6日的楚天都市报已经刊出本文。对酒店的责任做了明确划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张得淼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等规定,酒店作为经营方,对王女士的伤害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因为造成伤害的核心因素是开水,酒店应标明警示并尽量保证顾客安全;其次,王女士不是临时监护人,是受害者,弄倒开水壶的孩子其父母也有一定责任;另外,小寿星的父母作为活动组织者也有一定连带责任。
【代发】我叫王林,是一名普通的婚庆主持人。2016年8月28日下午6点在简朴寨常青花园店本应该是一场轻松愉快的生日宴会,却成了我一生永远铭记的噩梦。
当时我正专心和十岁小寿星沟通开场仪式的细节,小寿星的朋友们在酒席间来回奔跑、嬉戏打闹,非常开心。突然,一群小朋友向我撞来,桌子上的开水瓶瞬间撞倒在我身上,滚烫的开水全部泼在右腿上,一霎那间只觉得眼前一黑,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整个右小腿至脚踝、右大腿大部分迅速涌起来一层密密麻麻的大水泡。小寿星当场也吓得差点哭出来。为了我从业20多年辛苦维护的良好信誉,我凭借强大的毅力硬是忍痛坚持主持完仪式。
仪式结束后,我立即找到了简朴寨的当班经理,希望他们给我一个说法。当班经理说向老板反映。当天老板没有联系上,我就直接去三医院治疗了。31日也就是事发第4天,我的儿子去找简朴寨要说法,简朴寨居然说他不承担任何责任,还蛮横的让我去法院告他。
如此蛮不讲理,也是让人叹为观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开水瓶乱放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作为一个公共场合,开水瓶放置在就餐桌子的边缘,水温接近100度,酒店却没有人为这个安全隐患负责,无人告知也无人管理。
第二,小孩子打闹无人制止。小孩也是顾客,如果滑到、摔伤甚至打翻物品造成他人伤害,就餐的酒店就有责任。
第三,酒店服务不到位。从客人来至上菜,始终不见服务员踪影。服务员服务严重缺位。说明酒店平时管理上的松懈,存在巨大的漏洞。
现在的我,不能自由的走路,不能见水,甚至不能自由的翻身,因为一动,就是撕裂般钻心的疼。我常常在想:如果那天服务员为每位宾客倒一杯水,然后将开水瓶放置在桌子的正中央,然后再对现场奔跑的小朋友加以劝诫和约束,一场原本不该发生的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我需要酒店对我的遭遇负责。为我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负责。
我在市三医院进行治疗,医生给出的结论是烫伤2级,需要治疗一个月,伤口才能结痂愈合,需要6个月甚至几年皮肤才能完全恢复如初。期间我需要每隔一天到市三医院换药,其余时间我只能在家休养。这几天,我的生活完全乱套,买菜、穿衣、洗澡、正常的行走都非常困难。作为有20多年良好业内信誉的主持人,这段时间的婚庆业务也由于我的伤腿而全部停摆。而马上来到的国庆黄金周,婚庆高峰期,我的双腿还不知道能否恢复如初,今后也许还会影响我的正常生活。
简朴寨常青花园店,这家店因为离家近我们家族很多次宴席都是在这里举办的,有很强的认同感。由于职业原因,武汉各大酒店基本全部就餐过,有的酒店管理就非常严谨,每桌一个服务员现场待命直到宴席结束。
我以人格保证我所言全部属实,绝无虚假。
病历
这是烫伤后第2天,8月29日
烫伤后第4天,8月31日
烫伤后第6天,9月2日
本帖Z后由 人在苏珊 于 2016-9-6 21:48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