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粉的不得了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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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芍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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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鱼 硕士二年级

本帖Z后由 鱼鱼 于 2011-5-16 17:48 编辑

新竹路村子的人确实过的蛮爽,每天打麻将坐到收房租.

yoyu 大学三年级

利润=收入-成本

请告知500平那个房子的成本,收入高于成本就是你赚了,低于成本就是你亏了

yoyu 大学三年级
dead4u发表于 2011-5-16 16:56 回复 yangmin927 的帖子我说的很清楚,也打过比方,你原来1万元买了100克黄金,有人跟你说,我拿60克黄 ...

神马叫混为一谈?

你们家地怎么来的?当年分别人地的时候咋没这么觉悟了?

dead4u 大学四年级

额~~~。都不要这么仇富好不好。。。

我说的很清楚了,先不要考虑价值,假设这不是房子,单纯的考虑这种交换方式。。难道是合理的、?你愿意换?除非脑壳里面都是浆糊吧。。。

帖子沉了吧。。。

dead4u 大学四年级
小茜

哈哈,这社会圣人很多啊。。。

yangmin927 硕士二年级

楼上的说的很好,你原来的房子有证吗?证上面积是多少?不合法的东西,给你合法的收益,还不满足,还嫌少了?就像你在路上,捡了东西,拿去卖,Z后嫌没有卖出价钱,在那里抱怨!

前面开贴说得很好,只是探讨下,没想到楼主开始了人身攻击!这个帖子发了后,不论楼主会怎么样,我绝不回复!

dead4u 大学四年级
yangmin927

god

看清楚帖子没?小产权换小产权,换的不是商品房。。。。

我哪里攻击人了?

我是小小号 硕士一年级

还建房应该不存在小产权吧 Z多也是1年之后才能交易

ziye1109 硕士一年级

小产权房没有两证,怎么可能交易啊!不过我觉得还建算比较理想的,楼主要知道,熊家嘴可是按30%的面积还建的,其余1200给钱,跟他们比起来,你好太多了。

ziye1109 硕士一年级

补充一点,村民才是30%就地还建,外来户只还建一套房子,其余1200给钱

vickyyang 初中一年级

补偿有点低,这个可以查查国家规定,应该是不能低于本地区均价。其他的都还好说,还建房一定不是小产权房。这点来说,其实是把灰色的东西洗白了。

PS: 1,城中村的确对社会发展有着很大的妨碍,总体来说。而且,大额补偿在客观上也抬高了房价,虽然不是主因。作为一个社会公民,还是希望少部分人不要贪得无厌。

2,很多拆迁补偿都是ZF外包给拆迁公司,里面的黑暗相信大家都知道。尽量少和他们谈,Z好直接对口ZF。拿国家政策来谈,合理合法。虽然不能满足贪欲,但是绝对在满足小康生活。

lovejames23 大学四年级

扯房子就是啃老百姓的血

112255 超级意粉

新竹路的房子(路边的)看着都还蛮新蛮舒服的 又有个便宜的大菜场

一家几层 阳光也好 收个房租真的是蛮快活 。。。。。。

若欣 高中三年级

划不来,但那些人还排队签字啊。就为那几万元资金。都让东湖开发区发了。

sbdjdy 禁止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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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eung 硕士一年级

本帖Z后由 mleung 于 2011-5-17 21:04 编辑

好像新竹路那片拆迁是就地还建的,冲这一点,LZ就可以满足了。有的地方拆迁还建到三环外啊,鸟不拉屎的地方。

我想LZ心里不大平衡,是因为新竹路片的私房很好租,那里的村民多是靠租金过日子,不用工作白天就打牌了。还建房虽然交易受限,不过出租不受限。500平方的小“别墅”,没有公摊,少说有7套房;还300平方小高层,大套150的话就还2套,小套80的话Z多还4套,且公摊大,得房率不高,影响租金的数量。

LZ,就事论事,我分析得可对否?

dead4u 大学四年级
sbdjdy

没有违建

本身就是别的地方还建过来的。合法

dead4u 大学四年级
mleung

哈哈,后面的分析合理

前面部分不合理,他们的生活方式不是我们操心的。。。

我们只用讨论这种交换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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