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肇事方的同事、亲戚、朋友等,请告知他,我将陪他玩到底。
2016年9月18日晚约19:00分,本人驾车由南湖大道自西向东行驶至书城路叉口时与一车辆发生刮擦,该车车牌为鄂A83R75驾驶员为饶辉,当时我在该车后方等待红灯,绿灯亮后该车开启左转向灯向左转,由于该车前方有车辆,转弯至一半时该车停止,此时我方直行,待直行至该车右前侧时,该车突然向右打方向,造成该车右前保险杠与我车左后翼子板和保险杠发生擦碰,事发后该车司机坚持说是我撞他,我方无奈报警,JC来后要求我与肇事车交换联系方式及车辆行驶证副本,双方约定第二天10点至雄楚大道快速定责点定责,更精彩的环节要来了,请各位认真观看。
10:00 我已到达雄楚大道南众定损点
12:25 在等待了近半小时后打电话肇事方,肇事方此时告知我,南众太远了,让我去中南三路定损。
11:10 肇事方到达,双方共同找JC定责,我方提供清晰的行车记录仪录像,录像上明确显示我在直行直该车右侧时该车向右打方向,大约2秒后,发生碰撞。JC定肇事方全责,我方无责,此人开始不服,坚持认为是我撞他,此人开始与JC扯皮,扯皮无果后,JC说如果他有异议可以去洪山交警大队看录像。此人同意去看录像,并要求自己不开车,我开车带上他
12:08 驱车带肇事方到达洪山交警大队,此时大队JC已经下班,由于我就住在附近,我方要求回家休息,等待2:30分JC上班后再过来,肇事方不同意,必须要求我方陪同,我方无奈陪同至2:30分
14:30 JC接待我们,看过我方提供的行车记录录像后判断对方全责,我方无责,对方再次开始和JC扯皮,恼羞成怒,并找来我方车速过快、没有避让他等无理理由,经过约三十多分钟扯皮后,他要求我方驾车随他一起去中南三路定损。
15:50 分左右到达中南三路定损点,肇事方要求去把自己的开过来,我方同意,此后肇事方小时了,从16:02分开始我方拨打肇事方电话4个均未接,16:27分电话接通后,告知我方他有事,不来定损了,并且要求我方接受私了,私了内容为我方为他修车,他为我方修车,我方不同意,此时肇事方饶辉开始威胁本人,并声称已找了各种关系,要收拾我,我方告知饶辉我方已再次报警。
1.此案肇事者饶辉,态度恶劣,扭曲事实,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不配合定责定损,威胁本人,并在两位JC均已认定他全责的情况下还反复声称是我撞他
2. 我方通过自己渠道查询到饶辉在中南路保利酒店(该酒店与他要求去的定损点距离很近,步行约5分钟)就职,担任安全部一个主管一职,车辆未购买商业险,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3 我方在此案多次并耐心配合肇事者,但肇事者仍无理取闹、歪曲事实,我方实在无法理解,肇事者只接受一个解决方案,就是我给他修车,他给我修车,他车辆损伤严重一些。
4. 下图是事故当时的情况,行车记录仪录像晚点回家上传
5. 人肉他的时候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事情,我发出来大家乐呵乐呵,并且也能由此得知他是个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