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这个女伢是个人才:
一位90后年轻的上海女孩黄潇潇(化名),2016年期间在上海到处买房,从当年的3月到年底总共签下了起码4份以上的房地产定金合同。她所买的房子每一套价格都是几百万不等,但是她根本没有买房的实力,每套房子支付了5-10万元不等的定金之后,她就玩消失。等到房主想要解除买卖合同的时候,她就翻出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进行索赔。
首先,买家逾期超过600日不付款,卖家才可以解除合同;其次,买家不付钱每天只需付万分之零点三的违约金;Z后,卖家如果600日把房子转给他人,则需赔偿买家20%的违约金。
600天,将近两年的时间,上海的房价得涨多少啊,搞得房主卖也不是、不卖也不是。假如房主不卖了违约,那么这期间房子价格上涨的收益就全进了她的口袋。
先不谈她的行为违不违法,我是真心佩服她的智商和胆量,简直666!
房东单独去法院根本告不了她,因为她的行为没有违反合同;Z后还是这几个受害房东一起作证,她才败诉了。
感觉败就败在贪心上,一下子搞太多套了,都没有支付能力。如果只玩一套,法院都拿她没办法。
不过我好奇的是,那些卖房子给她的人,都不看合同的吗?交个5万、10万就能放任她600天还款,心也是真大!